中國財政部規範國有金融機構資產轉讓
中新社北京12月8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8日發佈規定,規範國有金融機構資產轉讓有關事項,提高轉讓透明度,規範交易行為,維護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權益。
財政部要求,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國有控股及實際控制金融機構資產轉讓,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得通過資產轉讓進行不當利益輸送。杜絕暗箱操作,確保資產有序流轉,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財政部要求,嚴格限制直接協議轉讓範圍。國有金融機構資產轉讓原則上採取進場交易、公開拍賣、網絡拍賣、競爭性談判等公開交易方式進行。轉讓在公開市場交易的證券及金融衍生產品,應當通過依法設立的交易系統和交易場所進行。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未經公開競價處置程序,國有金融機構不得采取直接協議轉讓方式向非國有受讓人轉讓資產。
財政部強調,資產轉讓成交後,轉讓價款原則上應一次性付清。如成交金額較大(超過1億元人民幣)、一次性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約定分期付款方式,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其餘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並按照不低於上一期新發放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受讓方未付清全部款項前,不得進行資產交割及辦理過户手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