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明宇集團董事長張建明:建議出台與融資租賃相匹配的契税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明宇集團董事長張建明
封面新聞記者 申夢芸
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今日開幕。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明宇集團董事長張建明來到兩會現場,把過去一年的觀察、思考總結成提案,建言獻策。
2015年國務院出台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9號),對金融租賃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有效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的作用給予肯定。
融資租賃是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的一種投融資方式,能有效盤活資產,拓寬承租人融資渠道,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但由於融資租賃進入我國時間較短,行業發展還面臨管理體制不適應、法律法規不健全、發展環境不完善等突出問題。
同時,融資租賃由於缺少配套税收支持政策,導致附加相關税收成本較高,在國內各行業的覆蓋面和市場滲透率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
“針對融資租賃名義轉讓環節的配套税收政策一直缺位。”張建明注意到,無論直接租賃還是售後回租,均是融資租賃的一種具體業務模式,業務實質並非將租賃物所有權轉讓給出租人,而只是在租賃期內暫時過渡給出租人,由出租人為承租人提供融資服務,真正的資產購買人是承租人。
“但現行的契税政策仍將資產使用權名義讓讓渡給出租人這一環節按正常的所有權轉移繳納相應契税,對售後回租模式而言,在租賃期前後資產所有權均屬於承租人,未發生任何實質改變,但需要因該融資行為額外承擔3%-5%的契税。對直接租賃而言,實質為承租人購買資產,本應只繳納一次3%-5%的契税,卻因融資行為,在‘名義轉讓’與‘實質轉讓’兩個環節均需繳納契税,一共承擔6%-10%的契税。”張建明説。
無論售後回租還是直接租賃,現行税收政策均針對該項融資行為實質增加3%-5%的契税成本,當前人民銀行針對5年期LPR規定為4.65%,額外增加的3%-5%的成本相對於參考標準融資成本增幅達64.52%-107.53%,實質給民營企業增加了融資成本。
對此,張建明建議相關部門,針對融資租賃的業務實質,出台與融資租賃相匹配的契税政策及實施細則,以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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