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業“李鬼”橫行 投資者如何辨真偽

券業“李鬼”橫行 投資者如何辨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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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時要注意收款賬户是否與合法機構的名稱相一致。通過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等網站查詢“投資網址”是否與合法證券機構的網址一致等。如遇詐騙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9月24日,A股兩市成交額連續46個交易日破萬億元。股票基金市場活躍,證券違法行為層出不窮,虛假宣傳就是“矇蔽人心”的詐騙手段之一,甚至出現不法分子冒用證監局、證券業協會名義實施虛假宣傳進行欺詐。

監管層強調打擊證券違法,投資者教育也很有必要。分析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需通過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等網站查詢核實相關信息,匯款時要注意收款賬户是否與合法機構的名稱相一致。另外,投資者教育需要多主體共同參與承擔,採用多種渠道和形式普及傳播知識,圍繞人民羣眾在進行投資時的難點、痛點、堵點着力。

冒用監管層名義

9月23日,天津證監局官網發文表示,近期發現有人冒用天津證監局名義,通過微信羣等網絡途徑發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天津監管局文件關於《XXX參與IBS機器人項目內幕交易》通知(證件頒發[2021/09/08][79號])”等文件實施欺詐。請廣大公眾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如遇疑似詐騙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無獨有偶,證券業協會此前也特意發出聲明,警惕假冒證券業協會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活動。網絡上有機構和人員假冒證券業協會名義舉辦所謂“中國首屆股民培訓中心成立新聞發佈會”,並通過多家網站平台和自媒體公眾號進行虛假宣傳。對此,證券業協會強調從未成立過任何股民培訓中心,也未舉辦過相關新聞發佈會,相關培訓信息以官網發佈為準。

證監局和證券業協會均提醒廣大投資者需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警惕各類虛假宣傳活動,謹防上當受騙。如遇疑似詐騙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投資者如何辨真偽

那些實施虛假宣傳的違法人員,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太琨律創始合夥人朱界平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是指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面對市場宣傳信息,投資者如何辨別真偽,如果因為虛假宣傳導致被騙該如何處理?

朱界平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投資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一是通過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等網站查詢其是否已取得相應的證券業務資格。二是對一些以“證監局、證券業協會”名義發佈的信息,需要到這些機構的官方網站上去核實。三是匯款時要注意收款賬户是否與合法機構的名稱相一致。通過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等網站查詢“投資網址”是否與合法證券機構的網址一致等。如遇詐騙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投資者教育任重道遠

監管層一直強調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今年7月,中辦、國辦重磅發佈《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為了更好落實文件重點任務,證監會近日也表示牽頭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發揮好協調小組在重大案件協調、重要規則制定、重大問題會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不斷健全工作機制,持續強化執法合力。

多位受訪人士對記者分析,該文件內容再次強調打擊證券違法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懲罰,以及通過訴訟保障投資者利益。資本市場“嚴格化”對待違法違規亂象,這也是市場化的一面,而這需要法治化的匹配。

同時,投資者教育也至關重要。據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9月在第四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透露,截至2021年7月底,參與資本市場的投資者已達1.9億,投資者結構逐步改善,但佔市場97%以上的中小投資者還處在成長成熟的過程中,投資者保護工作仍需不斷加強。

去年,新證券法增設了“投資者保護”專章,就投資者民事賠償等問題做出諸多適應我國國情的重大探索與制度創新。閻慶民表示,一年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配套制度相繼落地,取得積極進展。

據瞭解,證監會攜手教育部門積極推動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目前,31個省市自治區累計在近5000所學校開展教學試點。2015年9月,證監會正式啓動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目前全國範圍內投教基地已達199家。

此外,為落實打擊證券違法任務,近期,上海證監局聯合上海網信辦開展涉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網絡信息專項整治工作,聚焦音視頻、直播類、財經資訊類、聚合類等轄區重點網站,圍繞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開展普法宣講,提高互聯網企業合法合規運營意識。同時督促指導各網絡平台自查自糾涉非法證券期貨經營風險,全面清理“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違法違規信息,對平台公眾賬號運營者強化證券期貨經營資質核驗,不為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提供便利,全力壓縮場外配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相關網絡信息傳播空間。

對於提高投資者教育方面有哪些建議?朱界平提出,第一,需要多主體共同參與,金融監管機構、協會、交易所、證券機構、銀行等都應當承擔起投資者教育的職能。第二,採用多種渠道和形式,用人民羣眾新聞樂見的形式去進行金融知識普及和傳播。第三,從需求導向進行內容設計,圍繞人民羣眾在進行投資時的難點、痛點、堵點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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