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10日,中國證監會披露了財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申請文件提出反饋意見,需要公司在30個工作日內逐項落實下列問題並提供書面回覆和電子文檔。
一、中國證監會關注到,根據公司QDII業務相關制度,在投資決策與授權、投資執行流程、投資風險控制等方面僅涉及投資決策委員會、國際業務部負責人、投資經理等環節,未涉及QDII業務投資負責人(擬任國際業務部部門副總經理),請補充完善上述QDII業務投資負責人在QDII業務各項流程中的具體職責情況(若涉及)。
二、請結合公司通過滬港通、深港通等渠道開展境外投資(如涉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規模、產品業績等)、境外投資研究人員儲備等情況,進一步論證公司開展QDII業務的能力。
三、根據反饋材料,公司僅提及公司各類產品業績,請補充提供公司各類產品規模及佔比情況等,進一步論證“現有業務經營管理狀況應當保持良好”條件。
四、請公司説明目前私募資管業務完成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