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5月25日,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元食品)被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0萬元。該案案號為(2022)閩0102執5534號,立案日期為2022年5月23日。
據企查查,聚元食品成立於2010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為李孫寶,註冊資本為7200萬元,經營範圍包含:新鮮畜禽肉產品、水產品、大米、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產、銷售等。該公司大股東為李孫寶,持股16.47%。該公司有2家對外投資企業,為福州旺恆貿易有限公司、福州星源海實業有限公司。
(責編:劉治穎)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