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老字號”藥企太安堂公告稱,其於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2年6月13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公開資料顯示,太安堂創業於1995年,激戰商海二十餘年,公司已發展成為集中醫藥研發、生產、銷售於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上市公司。
2022年4月,本是上市公司年報集中披露的時候,可太安堂卻突然稱“受疫情影響,公司難以按原計劃完成年報相關工作,客觀上無法按規定如期披露經審計的2021年年度報告”。於是,公司選擇了延期披露年報。
在延期一個半月以後,太安堂終於在6月15日晚間“交卷”。財務數據顯示,公司2021年營收為22.64億元,同比下降36.79%,歸母淨利潤為-8.03億元,同比由盈轉虧。對於業績虧損,公司稱主要為公司商譽減值和為剝離重資產產生的虧損。
值得關注的是,儘管太安堂完成了年報披露,但審計機構卻對其2021年財務報表出具了帶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機構稱,對於太安堂子公司廣東康愛多數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4.91億元的庫存商品,其未能實施有效的存貨監盤程序。(文|《財經天下》週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