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贛商新聞小編使用“AI記者”(江西日報社AI記者數媒應用平台:https://ai.jxxw.com.cn/)生成,並通過“AI稿件醫生”三審三校。
11月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網站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岡山市支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安監管分局罰款30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岡山市支行存在“貸款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安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於11月16日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岡山市支行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