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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偉股份財務存隱患,與客户購銷金額差距大,第三方回款越整越多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財經

中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偉股份)是一家主要從事鋰電池正極材料前驅體的研發、生產、加工和銷售的創業板擬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產品包括三元前驅體和四氧化三鈷,分別用於生產鋰電池的三元正極材料和鈷酸鋰正極材料。

從公司的收入構成來看,2017年到2019年,即報告期可比前三年內,中偉股份的三元前驅體收入分別為11.63億元、21.70億元和37.79億元,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之比分別為64.61%、74.92%和72.33%,金額及其佔比整體上雙雙呈現上漲趨勢。其中,高鎳三元前驅體NCM622和NCM811的合計收入分別為3.59億元、12.83億元和29.46億元,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之比分別為19.96%、44.30%和56.39%。2019年度,高鎳三元前驅體收入佔比超過50%,已經成為公司主要銷售收入來源。雖然高鎳三元材料製備的動力電池在高能量密度帶來的高續航能力方面有優勢,但是該技術方案在安全性方面卻有短板。近期頻頻曝光的電動汽車自燃事故,使得包括特斯拉和比亞迪在內的國內外知名電動汽車企業,產生了諸如“無鈷電池”和“刀片電池”等全新或者新瓶裝舊酒的技術路線。如果高鎳三元材料動力電池方案因安全性不佳最終被替代,那麼中偉股份的核心業務高鎳三元前驅體的生產、銷售是否將面臨經營不可持續風險?

我們今天先不説中偉股份的技術前景,只談公司的財務真實性。客觀説,我們研究的招股書也數以百計了,但很少看到像中偉股份這樣數據不靠譜的,而且是越來越不靠譜的,該公司存在較大的財務造假嫌疑。

與兩家大客户的購銷金額均相差懸殊

2017年和2018年,貴州振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振華新材,證券代碼:870341.OC)和貝特瑞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貝特瑞,證券代碼:835185.OC)分別是中偉股份的第四大客户。可是,招股書披露對振華新材和貝特瑞的銷售金額,與這兩家掛牌公司披露的採購金額存在明顯差異。

先看振華新材。招股書顯示,2017年,中偉股份對振華新材銷售金額為1.78億元,佔當期營收之比為9.53%。

數據來源:中偉股份招股書

另據振華新材2017年年報披露,當期振華新材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中,與上述銷售金額最接近的,是第二大供應商“E”的採購金額1.67億元,佔該年度採購總金額之比為12.10%。

數據來源:振華新材2017年年報

相互比較可知,如果振華新材2017年年報中的第二大供應商“E”就是中偉股份,那麼中偉股份披露的銷售金額1.78億元比振華新材披露的採購金額1.67億元高6.24%。

這6.24%的差異是由於雙方的購銷數據存在含税與不含税的差異導致的麼?

如上所述,招股書中披露了中偉股份銷售數據佔當期營業收入之比,由於營業收入是不含税金額,從財務數據可比的角度分析,對振華新材的銷售金額應該也是不含税金額。而振華新材2017年年報中披露了採購數據佔當期採購總金額之比,由於採購總金額通常是含税金額,從數據可比的角度看,對中偉股份的採購金額應該也是含税的。

這就比較奇怪了。按理説,在同一次購銷交易中,含税的採購金額應該高於不含税的銷售金額。可是,招股書披露中偉股份對振華新材的不含税銷售金額1.78億元,竟然反而比2017年年報披露振華新材對中偉股份的含税採購金額1.67億元,還高了6.24%。

再看貝特瑞。招股書顯示,2018年度,中偉股份對貝特瑞的不含税銷售金額為1.13億元。

數據來源:中偉股份招股書

另據貝特瑞擬在精選層掛牌的公開發行説明書報會稿披露,2018年度,貝特瑞對中偉股份(即:公開發行説明書中的“中偉新材”)的含税採購金額為9702.68萬元。

數據來源:貝特瑞公開發行説明書報會稿

兩相比較,招股書披露中偉股份對貝特瑞的不含税銷售額1.13億元,比公開發行説明書披露貝特瑞對中偉股份的含税採購額9702.68萬元,高16.41%。中偉股份披露的不含税銷售額又一次明顯高於主要客户披露的含税採購額。

到底是中偉股份披露的銷售數據有問題?還是振華新材或貝特瑞披露的採購金額有瑕疵?有待三家公眾公司給出合理的解釋。

第三方回款反倒越規範越多

眾所周知,第三方回款是不合規的,需要整改,所以一般公司報告期內的第三方回款經過中介機構的規範,都是越來越少。但是,中偉股份不是這樣的!在可比前三年內,該公司的第三方回款金額反而累計上漲了143.37%,而且第三方回款的客户數量也有成倍上漲,這在擬上市公司中非常罕見。

先看第三方回款總金額。招股書顯示,從2017年到2019年,中偉股份的第三方回款金額分別為1340.00萬元、367.56萬元和3261.18萬元。可比前三年內,累計上漲了143.37%,漲幅驚人!

再看第三方回款客户家數。據招股書披露,可比前三年內,回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三方回款客户(以下簡稱:大額第三方回款客户)家數分別為2家、2家和7家。2019年大額第三方回款客户家數比2017年多了2.5倍。相應的第三方大額回款客户合計回款金額分別為1340.00萬元、367.56萬元和3126.43萬元,佔當期第三方回款總金額之比分別為100%、100%和95.87%。

數據來源:中偉股份招股書

值得關注的是,與2017年和2018年不同,2019年度,中偉股份的第三方回款客户不僅限於回款金額高於100萬元的大額客户,還有其他回款金額低於100萬元的客户。雖然招股書沒有披露當期這些中小第三方回款客户的具體家數,但是2019年公司第三方回款總金額與大額第三方回款客户合計金額的差額為134.75萬元,那麼至少應該有兩家回款金額不到100萬元的中小客户。以此來看,2019年的第三方回款客户家數至少是9家,比2017第三方回款客户家數2家,至少高了3.5倍,報告期第一年和最後一個完整年度之間的差異非常明顯。

這恐怕不僅反映了中偉股份的財務基礎比較薄弱,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而且恐怕還潛藏着財務造假的重大嫌疑了。因為按照常理,沒有哪家審計機構在進場之後不要求公司規範支付和收款流程,第三方回款是重點的整改點,目標是儘可能完全消除。為什麼中偉股份的第三方回款反倒越整改還越多了?可能性比較大的就是這些銷售存在疑問,第三方回款問題是解決不了的,只能是這樣了。諸如萬福生科、康美藥業、康得新這樣鉅額銷售造假的上市公司,在造假問題被揭露之後,也是發現存在大量的第三方回款問題。

虛開票據、騙貸這類違法違規的事情也沒少幹

除了第三方回款金額及客户家數漲得有些離譜之外,報告期內,中偉股份還存在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轉貸融資和關聯方代付薪酬等財務很不規範的情形。

先看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招股書顯示,2018年,中偉股份及子公司湖南中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中偉)存在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進行融資的情形,虛開票據金額為1.37億元,金額巨大。

再看所謂“轉貸融資”的情況。據招股書披露,2018年,湖南中偉存在通過供應商進行轉貸融資的情況。其中,通過非關聯供應商“轉貸融資”的金額為6014.68萬元,通過關聯供應商“轉貸融資”的金額為4644.71萬元,兩者合計1.07億元,同樣金額不菲。

此外,從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中偉股份的控股股東湖南中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偉集團)按月為公司部分高管、核心技術人員、中層和基層員工等81人代發了部分工資薪酬。截至2017年末,公司員工總人數為706人,上述由中偉集團代發薪酬的員工人數81人佔期末員工總人數之比為11.47%,佔比之大,在擬上市公司中罕見。

按照我們現有的法律法規,以上行為都屬於擾亂金融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進行融資涉嫌違反《票據法》,所謂“轉貸融資”涉嫌違反《貸款通則》,實質上就屬於騙貸行為。由控股股東代付佔比超10%的員工薪酬,都屬於公司財務嚴重不規範的情況,影響到公司的財務獨立性判斷,是擬上市公司的大忌。

如果再進一步深究,上億元的無真實交易背景票據融資與同樣上億元的騙貸相結合,是否説明中偉股份曾經於2018年度大量虛構沒有真實交易內容的銷售採購合同,甚至虛假走賬,以欺騙相關金融機構了?這些問題事關財務真假,還真是需要深交所嚴格把關,不能放縱帶病上市,然後留下一堆後遺症讓投資者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