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獲悉,2020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審計6萬多個單位,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2200多億元。
2020年,全國審計機關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較好發揮了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開展政策跟蹤審計,推動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密切關注就業優先、減税降費、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創新創業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推動清理收回、加快撥付或清償欠款、退還税費等380多億元,健全完善保就業、科技創新等方面制度80多項。組織開展中央財政2萬億元直達資金專項審計,促進資金分配更加科學合理、資金使用更加嚴格規範。
開展財政審計,推動提高資金績效和落實過“緊日子”要求。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開展18個省財政收支審計。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已清理收回、加快撥付等1050多億元,完善規章制度213項。
開展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推動如期完成目標任務。完成對全國832個貧困縣的審計全覆蓋,共推動追回、盤活和發放資金770多億元;向各級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及典型問題5900餘件,督促追責問責1.23萬人。全國共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項目3076個,涉及4611人;組織實施中央生態環保科目資金等專項審計,推動加快資金撥付使用和環保項目建設進度。審計18個省及所轄36個市縣政府債務管理情況,推動嚴格規範舉債行為,加快新增專項債券資金投入使用;審計37家地方金融機構資產質量情況,督促將不良貸款真實入賬,並加快清收、處置。
開展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推動兜牢民生底線。組織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積金等重大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區採取收回、清退、補發、撥付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830多億元,完善制度380多項。
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促進權力規範運行。全國共審計1.8萬名領導幹部,查出負有直接責任問題700多億元。
據悉,對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指出的問題,截至2020年10月底,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已整改問題金額2110多億元,制定完善制度2350項,追責問責705人。
會議指出,2021年,審計部門將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推動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和落實“六保”任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與此同時,研究制定有力舉措,推動“十四五”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記者 孫韶華 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