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SH)吸收合併事項獲有條件通過 3月12日起復牌
審核意見為:“請申請人進一步補充説明被吸並方報告期毛利率增長的原因以及未來業績週期性波動的風險。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請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實,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補充材料及修改後的報告書報送上市公司監管部。”
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將自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開市起復牌。
審核意見為:“請申請人進一步補充説明被吸並方報告期毛利率增長的原因以及未來業績週期性波動的風險。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請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實,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補充材料及修改後的報告書報送上市公司監管部。”
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將自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開市起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