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違約引發的信用債市場整頓大潮逐步向縱深推進。
12月20日晚間,海通證券突然在公司官網發佈文章表示,海通證券積極配合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調查,公司認真檢視反思業務運作,立即採取相關整改措施,加強培訓學習,對業務流程進一步查缺補漏,完善相關內部控制措施,提升規範化運作水平。
對違反行業自律規則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北京債券融資部總經理夏坤、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厲棟、海通資管副總經理張士軍、海通期貨副總經理姚弘等相關責任人,公司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等處分,並給予經濟處罰。
永煤違約之後,信用債市場存在的違規發行等問題引起監管關注,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公告,發現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
永煤違約餘波未盡
永煤違約對債券市場帶來了劇烈的衝擊。永城煤電信用債違約事件發生後,不僅造成了永城煤電及其控股股東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存續期債券的交叉違約,更是快速傳導成債券市場恐慌情緒的蔓延,從銀行間市場蔓延至交易所市場,一級市場發行大量取消、二級市場債券折價拋售、債券基金淨值大幅下跌等。
中信證券12月18日的一份研報指出,國企違約事件首先在機構中引起了較大反響,不僅是債券投資者,權益、商品投研機構均開始關注信用風險的擴散情況,甚至信貸、信託體系也受到一定衝擊。
情緒最終反映在一二級市場,在違約發生的短時間內,大批信用債取消發行,特別是部分地區和行業的相關債券受到的衝擊更加明顯。
隨着違約爆發,信用利差也開始走闊,10月以來3年期AAA債利差保持在40bp、3年期AA債利差保持在120bp左右。事件發生後,信用利差迅速走闊,低等級高收益債被機構大量清倉,宏橋、蘇寧等主體開展了危機下的債券購回操作。11月21日金穩委會議以來,利差上行趨緩但拋售潮仍未停息,中信證券統計目前3年期AAA債、3年期AA債利差分別達55bp、176bp,較事件發生前走闊幅度達12bp、44bp。
“近年違約主體是從民企到國企,從螞蟻到大象。”中信證券在研報中指出,2017年以來,新增違約主體總資產規模整體上升、國企違約規模佔比明顯提升。今年下半年以來,共有12家國企發生實質違約或展期,當前債券餘額合計1149.27億元。華晨、紫光等大型國企事件連發,國企隱憂已成為現實,“大而不倒”的論調、“政府兜底”的信仰正面臨重塑。
多家中介機構風險暴露
永煤違約之後,信用債市場存在的違規發行等問題引起監管關注,多家中介機構風險暴露,被監管機構等立案調查。
11月12日,交易商協會對永煤控股等相關機構啓動自律調查。
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公告,發現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
11月27日,證監會宣佈,根據相關金融管理部門移送的永煤控股及相關審計機構涉嫌違法違規的線索,證監會決定依法對永煤控股及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立案調查。
11月30日,交易商協會在對相關企業進行自律調查的過程中瞭解到,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存在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便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將對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開展自律調查。
12月4日,交易商協會發布新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盡職調查指引》,督導主承銷商盡職履責,切實加強主承銷商自律管理。
新的調查指引體現了三方面內容:
第一,壓實主承銷商責任,進一步明確主承銷商職責邊界。督促主承銷商堅持職業操守、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將盡職調查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評價主承銷商從事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是否盡職履責的重要依據。
第二,豐富盡職調查內容,細化各項工作要求。
第三,增設自律管理和自律處分等內容。新設專門章節,對主承銷商在盡職調查過程中違反自律規則的不同情形,分門別類採取不同程度的自律管理或自律處分措施,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加強信用違規違法行為處理,夯實信用市場基礎的信號也在不斷釋放。12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近日,知名評級機構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金永授、東方金誠江蘇分公司原總經理崔潤海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更早之前,11月21日金融委召開第四十三次會議,研究規範債券市場、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工作。
市場逐步好轉
有市場人士認為,雖然違約給市場帶來慘烈教訓,但是風險暴露之後,市場發展有望進一步往良性狀態靠攏。
“儘管我們對明年的違約率不樂觀,我們也可以看到正面的信息越來越多,債券違約處置在提速且處置的手段更加靈活和多元化,債市正往一個良性的方向發展。”光大證券分析師張旭表示,未來債券違約會更常態化的出現,但所引發的違約風險會以更市場化的手段加快化解和出清。
張旭認為,違約處置的手段越來越多,違約處置的效率越來越高。目前,債券違約處置在制度層面已經有了一個統一的框架準則和法律依據,這也為防範化解債券違約風險和保護持有人合法權益開闢了一條有效路徑,大大降低了投資風險。債券市場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外匯交易中心、滬深交易所、北金所均搭建了違約債券轉讓平台,該類平台的發展提升了違約債券的流動性問題,利於債券違約風險的出清。隨着特定債券的轉讓機制的成熟,在出清債券信用風險的同時亦有利於發展高收益債市場,給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投資機會。
中信證券認為,近期國企違約事件後,債券市場開始了自上而下的反思與補救。一是監管層展開了雷厲風行的調查與整改。金穩委重磅發聲同時,涉嫌逃廢債的主體受到監管調查。此外,本次事件暴露的評級虛高問題也受到監管關注。二是相關發行人進行了大量的補救措施。以山西省為代表的數個省份重磅發聲維穩債市,並針對國企風險採取切實應對方案。以蘇寧、宏橋、陽光城為代表的高收益債民企發行人進行了債券購回操作,以實際行動傳遞信心。三是金融機構對風控進行了加強。能源型國企違約導致債市巨震,關鍵是投資者過度的國企信仰使事件大超預期。
事發後,機構大多收緊了風控措施,對入庫主體的信用風險進行了普遍的摸排,也客觀上導致了信用利差的上行和信貸的收緊。通過各方經驗教訓的總結,或許此事件將成為債市長期健康發展的重要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