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專家建議在三方面發力

  本報記者 杜雨萌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不僅是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是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繼10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後,11月1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貫徹落實《意見》動員部署會。

  會議要求,“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為上市公司監管的重要目標”。其中,排在首位的便是以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為抓手,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具體來看,包括轉變監管理念,堅持信息披露監管與公司治理監管“雙輪驅動”。全面啓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規則體系,強化公司治理底線要求,健全公司治理長效機制。

  西南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葉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信息披露能夠傳遞出企業的經營業績、資源配置和財務風險等重要信息,進而為投資者提供重要的決策依據。同時,這也進一步增強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而強調信息披露監管與公司治理監管的“雙輪驅動”,既是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也是用行政與市場化相結合的方式監督公司完善內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在這樣的體系下,能夠更好地保持公司運作的獨立性,提高公司治理的規範性,矯正高管、員工激勵機制,進而使上市公司管理行穩致遠。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着註冊制改革的加速推進,在構建註冊制改革長期發展的背景下,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可以有效保護投資者。所以,這也意味着未來對於信息披露、規範發行、違規成本都應該有更嚴格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市場化建設。而具體到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首先,應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監管制度,如應加大對管理層侵佔為代表的經營層“掏空”企業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其次,地方監管部門等也可以定期與上市公司管理層進行交流,開展上市公司管理層經營管理合規培訓。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會議特別提到,要結合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質量。

  事實上,對於在資本市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來説,《意見》在部署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已明確提出:科學界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關方的權責,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機制。

  對此,國務院國資委產權管理局副局長謝小兵表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中明確提出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而《意見》中也提出要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機制,可以説這是相通的。整體上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兩個特點,既是國有控股公司,又是公眾公司。所以,在健全治理機制方面,一方面要以有利於提高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決策管理的科學性為原則,來更好地解決決策效率和決策科學性問題;另一方面,要以堅持共同保護大股東、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為原則,切實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在葉凡看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建立和完善適應中國市場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治理方面,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作為主要發力點:一是通過混改引入高匹配度、高認同感、高協同性的戰略投資者,建立多元化的決策機制,提升決策的效率、質量和市場競爭力;二是在激勵機制方面,採用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給予公司核心骨幹成員以股權激勵,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提升穩定性;三是監管機制方面,建立高效、透明的內外部聯動監管體系以及合理的容錯和糾錯機制,對公司運營及利益相關方進行多點綜合的常態化監管指導,提升監管的實時性和有效性。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市場化監管層面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主要還是在於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首先,是要有效做實做優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僅董事會成員構成要優,還要能依法依規、盡職盡責履行董事應有職責與義務,而且需要國資委對董事會較為充分地進行授權,讓董事會擁有市場化經營所需要的基本權責;其次,還要加強監事會建設,並且為監事盡責履職創造良好條件,確保監事會可以真正發揮保障企業資產安全的作用;最後,要進一步理順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關係,同時還要理順老三會與新三會的關係;既要合理分工各盡其責,更要在制衡與促進中有效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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