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調查發現,數字音樂領域有個怪象:同一個用户重複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複頻率從數十次到數十萬次不等,也就是説,如果花2元錢可以購買並聽一首歌的話,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幾十萬元。在重複購買的人羣中,粉絲佔大多數,他們的出發點是通過購買來提高偶像的作品銷量,也就是所謂的“打榜”。
雖説這種現象是平台和粉絲之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年輕羣體在消費過程中出現的諸多非理性行為也值得警惕。
年輕羣體究竟為何會出現以上非理性消費行為呢?首先,年輕人喜歡追求新鮮事物,對於各種潮流文化的接受程度也相對較高,他們願意為愛好投入、“為愛發電”。其次,年輕人在消費過程中容易出現攀比心理,一些年輕人試圖通過消費來標榜自己的存在,獲得別人的關注,卻忽視了自己的實際承受能力。第三,類似於音樂App等商家的營銷套路容易助推青年人的非理性消費。
年輕人有消費能力,也有消費慾望,其合理消費有利於經濟發展。但是,大部分年輕人甚至學生尚未建立起成熟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很容易被誘導營銷影響,節衣縮食乃至通過網絡借貸聲援“愛豆”。一旦消費超出年輕人所能承受的範圍,會引發財產損失和身心損害等社會問題。因此,應及時採取措施,積極應對這種非理性消費行為。
平台類企業應更好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對自身行為的約束,完善對各種粉圈“集資”行為的審核,做到不利用粉絲追星心理和“打榜”心態誘導非理性消費。市場監管部門應提高監管力度,加強行業規範,為消費者提供健康有序的互聯網消費氛圍。相關部門、學校和家庭應加強對青少年消費觀的培育,學校應重視開設金融、消費等課程,培養學生們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和消費觀念,理性為自己的愛好消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秦朝森 潘胤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