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財政部、税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税〔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對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税。
問:個體工商户申請代開貨運發票時,還預徵個人所得税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户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税發票時,需要預徵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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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税務總局
【來源:北京平谷税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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