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璟璟
消費,是經濟,是民生。在後疫情時代,“消費”承載了前所未有的厚望。消費反彈,特別是報復性反彈,被廣泛認為是經濟企穩乃至強勁復甦的關鍵因素。而從一年多的現實反饋來看,消費回補的規模與力度,無疑還有很大的挖潛空間。置於這一大背景下,今年的3·15顯然有了不一樣的意涵。其不僅是關於消費維權,更關乎消費本身。
之於此,央視“3·15”晚會的主題“提振消費 從心開始”,可算是作出了很經典的論述。一段時間內,發力拉動居民消費,各方均把重點放在了“補貼激勵”“預期引導”等方面,採取諸如“發放消費券”、“穩就業保收入”等舉措。應該説,這些都很必要、很重要。然而,除此之外也應當看到,通過市場良序、市場誠信的持續建構,同樣可以“提振消費”。
2021年消費維權年的主題,“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表達的也是類似的邏輯。只有捍衞安全消費、放心消費,消費者才會敢消費、願消費。從遠期看,決定居民消費意願的,是“信心”,也即支付能力和預期收入等等;而從短期看,影響消費者消費行為行為的直接因素,實則就是“體驗”——當消費變得愉快,無後顧之憂了,公眾才樂於去充分消費。
從近兩年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是“守護安全”還是“守住良心”,都做得遠遠不夠。某些新的消費模式、消費場景和消費對象,原本可以成長為新的消費爆點,有望作為擴大消費的新的突破口,但很遺憾,由於某些新興行業普遍性的缺乏自律和他律,往往是飲鴆止渴,亂象叢生,自毀前程。比如説,健身房藉着“預付制”跑路,直播帶貨以次充好,在線教育水課渾水摸魚,凡此種種,都使得消費者心有餘悸,繼而限制了後續的追加消費。
給消費者確權、維權,營造更加健康和友好的消費環境,永遠是拉昇消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特別是對於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模式,職能部門更應該謀劃在先、從長遠計、積極擔當。須知,給消費者把好關,也是給經濟守護住來之不易的新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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