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張曉玉
10月14日,科融環境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於10月13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根據證監會調查,科融環境通過將21個項目調式報告日期由以前年度塗改為2017年,並在2017年確認調式收入,涉嫌虛增2017年利潤717.88萬元。
根據《事先告知書》的認定情況,科融環境對影響的2017年財務主要數據進行了初步的預估。科融環境表示,處罰結果不影響公司2017年盈虧性質,不觸及連續會計年度虧損的退市指標。
科融環境董秘宗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因為這次只是事先告知書,公司會根據告知書的內容進行自查和改正的準備工作,等最終結果出來後,儘快的配合信披工作的完善,比如報表的數據修正等。”
退市風險或解除
往前回溯,2019年8月7日,科融環境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科融環境進行立案調查。
財務數據顯示,2016年-2018年,科融環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2.92億元、1032萬元、-4.76億元。
從上述三年的財務數據來看,如果證監會最終調查結果導致科融環境2017年度盈虧性質改變,科融環境股票將觸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科融環境股票存在被強制終止上市的風險。
根據《事先告知書》的認定情況,科融環境通過塗改調試報告日期虛增2017年利潤717.88萬元,導致更新後的2017年年度報告依然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收到《事先告知書》後,科融環境對影響的2017年財務主要數據進行了初步的預估,預計淨利潤由272.53萬元調整為-337.67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由1032萬元調整為421.80萬元。處罰結果不影響公司2017年盈虧性質,不觸及連續會計年度虧損的退市指標,退市風險暫時解除。
儘管退市風險暫時解除,但證監會認為,科融環境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科融環境以及相關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
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對於科融環境的信譽是個沉重打擊。”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中鋼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胡麒牧表示:“雖然處罰結果不影響公司2017年的盈虧性質,不觸及連續會計年度虧損的退市指標。但公司行為打擊了投資者對於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團隊的信心,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從投資者角度來看,為規避行政處罰對上市公司運行帶來的一些不確定性,短期內可能會選擇減少對受處罰上市公司的配置。從業務層面來説,上市公司相關業務的關聯企業可能也會採取一定措施,來規避業務層面可能出現的風險。”
公司將進行全面自查
對於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及將如何落實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的內容,宗冉對記者説到:“此次立案調查是針對子公司的業務和財務管理,對於落實《意見》中提高公司質量方面,特別是子公司有業績壓力的時候如何避免違規事件的出現,這就需要加大對人員的培訓和對財務確認依據進行更科學的管理,這也是公司正在努力完善提升的地方。”
胡麒牧認為:“當前,我國證券市場改革的一項關鍵制度就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註冊制。客觀、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能夠提高證券市場的運行效率,優化資源配置。外在的監管是一方面,上市公司質量提升的核心還是要從自身出發,明確企業的主體責任。一方面,上市公司在業務上要做優做強,培育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公司治理,各種內控制度要有效運行。”
宗冉表示:“針對上述問題,公司將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全面自查並積極整改,加強和改進相關業務的內部控制工作,同時認真查漏補缺,舉一反三,持續全面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胡麒牧表示:“如果上市公司以這次整改為契機,不斷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提高和規範信息披露,這樣的話,對於公司未來的健康發展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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