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豆製品隱瞞董事長涉嫌行賄被監管談話,竟稱不影響IPO……

祖名豆製品隱瞞董事長涉嫌行賄被監管談話,竟稱不影響IPO……

祖名豆製品的董秘辦大約是很會混職場的,特別懂“為尊者諱”。
10月13日,證監會官網披露《關於對祖名豆製品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簡稱《決定》)。《決定》稱,經查,證監會發現祖名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存在未履行主動告知義務,未及時披露發行人及其董事長蔡祖明涉嫌行賄的行為。

祖名豆製品隱瞞董事長涉嫌行賄被監管談話,竟稱不影響IPO……

昨天,祖名股份回覆媒體稱,已和證監會溝通並及時補充披露具體情況。本事件不存在構成我司IPO發行實質性障礙的情形,不影響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祖名股份的創始人、董事長叫蔡祖明,這個名字普通人可能不熟悉,但是在豆製品行業稱得上是大名鼎鼎,連輸入法都是默認為詞組的。

蔡行賄的對象,是原系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區)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汪銀海。

據裁判文書網今年4月16日披露的一則刑事裁定書“原判認定的受賄部分”顯示,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汪銀海利用職務便利,為祖名股份在獲取有關補助資金、申報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三次收受該企業法定代表人蔡某所送香煙提貨券,共計價值人民幣10.8萬元。

祖名豆製品隱瞞董事長涉嫌行賄被監管談話,竟稱不影響IPO……

裁定書顯示,汪銀海原系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區)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曾任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黨工委書記、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局黨組書記。

刑事裁定書稱,以上事實,有證人蔡某的證言,推薦祖名股份申報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報告、遞補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名單,濱江區財政局、農業局關於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補助發放文件、補助資金支付審批表、補助(貼)明細表等證據證實,被告人汪銀海對此亦供認不諱。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此外,根據裁判文書網今年5月7日披露的《鄭生興、金樹祥貪污罪二審刑事裁定書》,原判認定,2003年,被告人鄭生興在擔任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經濟管理科工作人員期間,在杭州華源豆製品廠(2011年更名為祖名豆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購置企業用地過程中,為蔡某提供幫助,以此要求“搭夥”購地,取得杭州華源豆製品廠工業用地西南角2.5畝土地。

2016年,被告人鄭生興在擔任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協同社區黨委書記期間,利用協助西興街道拆遷的職務便利,為祖名股份老廠房拆遷提供幫助,因此以1200萬元的高價將上述2.5畝工業用地及地上建築物轉讓給祖名股份,經評估,該地塊市場價為727萬元,被告人鄭生興獲取差價473萬元。此案中,法院裁定駁回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鄭生興上訴,維持原判。

祖名股份招股書稱,祖名股份從創建至今,始終專注於豆製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主要生產和銷售生鮮豆製品、植物蛋白飲品、休閒豆製品等三大主要系列400餘種產品。此外,證監會官網於今年8月13日披露的《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12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祖名豆製品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IPO基本上大功告成了,卻被證監會發現了信批問題,且涉及董事長,祖名股份的IPO進程到底是不是真的絲毫不受影響?在監管愈發趨嚴的當下,可真説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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