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部分航班客票特殊處置的信息告知】
4月30日凌晨,川航承運航班部分旅客接到了“與事實不符的航班取消”信息,造成部分旅客誤認為所乘坐的航班取消而改變行程,為切實做好旅客票務服務工作,特發佈相關客票特殊處置方案,具體如下:
一、凡在2021年4月30日中午12時前購買川航實際承運(含代碼共享航班),且航班日期為2021年4月30日(含)至2021年5月6日(含)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規則不允許退票的),旅客於2021年4月30日零時後提出退票申請的,可按非自願辦理,免收退票手續費。
二、符合上述條件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規則不允許變更的),旅客提出變更申請,可按照原客票列明的艙位服務等級,變更至原客票前後2天內(含起飛當天)川航實際承運的相同航線航班一次,免收變更手續費及子艙位差價。
對給旅客出行帶來的不便,我們致以誠摯歉意,並祝各位旅客假期出行愉快。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