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提高股東提交提案的門檻。新規定下,要求股東連續三年持有公司至少價值2000美元的股票(而非現行規則下的一年時間),才能提交年度或特別股東大會的提案。
此外,新規指出,若一個股東持有公司股票15000美元至少兩年,或者持有公司股票25000美元至少一年,該股東也有權提交提案。
修正後的規則還禁止股東為滿足新門檻而將持有的股票進行合併。
若股東選擇通過股東代表的形式來遞交提案,則該股東必須提供文件以證明該代表被授權代表股東行事。
新規還要求各股東在提交股東提案後不少於10個自然日、不超過30個自然日內,向公司提供聯繫信息,並親自或通過電話會議與公司溝通。
此外,股東若要重新提交此前已失敗的提案,所需的持股金額門檻也有所上調。
最終修正的新規定將適用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召開的年度或特別股東大會上的任何股東提案。但對股東持股金額限制將有一個過渡期,允許某些符合特定條件的股東僅需遵守舊規定(持有2000美元公司股票一年時間),即可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召開的股東大會上提交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