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對2021年第三季度因拒收現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主體進行專項公示

  國家發改委10月22日消息,近期,國家發改委和人民銀行在“信用中國”網站對2021 年三季度因拒收現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主體進行了專項公示。

  本次公示的行政處罰主體共13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時間範圍為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底,處罰金額從2000元至50萬元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城投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和商業管理公司等。

  下一步,兩部門將繼續做好規範和便利人民幣現金收付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公眾合理、安全、順暢使用現金的合法權益。廣大市場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杜絕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歡迎社會公眾予以監督、依法維權,共同營造和諧便利的現金流通環境。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42 字。

轉載請註明: 兩部門對2021年第三季度因拒收現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主體進行專項公示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