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
人民網北京5月9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消息,截至5月9日,除秦皇島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區(內蒙古分蒙東、蒙西兩個區域)明確了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和現貨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其中,秦皇島港(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為570-770(元/噸),現貨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為1155元/噸;山西(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為370-570(元/噸),現貨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為855元/噸。
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303號文”)和2022年4號公告,明確於5月1日起實施。近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召開的專題會議指出,自5月1日起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和現貨價格均有了合理區間,如無正當理由,超出合理區間一般可認定為哄抬價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還表示,下一步將密切關注煤炭市場供需形勢和價格變化,加強煤炭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監管,採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當發現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將立即進行提醒約談,必要時通過調查、通報等手段,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對於存在涉嫌哄抬價格行為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