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德證券被罰1132萬元!樂視網保薦業務涉嫌違法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財經

【大河財立方消息】3月18日,山西證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及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楊麗君、王鑫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中德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566.04萬元,並處以1132.08萬元罰款;對楊麗君、王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2015年5月26日,樂視網公告申請非公開發行,2016年6月2日,樂視網收到中國證監會批覆文件。8月8日,非公開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樂視網向四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新股10,664.30萬股,募集資金47.99億元。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中國證監會另案查明,樂視網2007年至2016年連續十年虛增業績,其中涉及非公開發行申報文件財務數據期間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至6月。2012年至2014年樂視網分別虛增收入8,965.33萬元、19,998.17萬元和35,194.19萬元,虛增利潤8,445.10萬元、19,339.69萬元和34,270.38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7.04%、78.49%和470.11%。

中德證券分別於2015年6月12日和9月1日出具《發行保薦書》申報稿和最終稿,簽字保薦代表人為楊麗君和王鑫,保薦業務收入5,660,377元。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中德證券在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保薦業務中存在未完整獲取和編制前十大客户銷售情況,未對業務發生的真實性進行有效核查。樂視網非公開發行簽字保薦代表人楊麗君、王鑫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中德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5,660,377元,並處以11,320,754元罰款;對楊麗君、王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責編: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