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4日,大發地產披露有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的更新資料。
大發地產表示,於2022年4月14日,公司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完成對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的審計工作。除有關編制基準的若干進一步更新外,經審計全年業績與2021年業績公告所載未經審計全年業績之間並無其他重大變動。
據悉,大發地產更新持續經營基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團產生淨虧損人民幣4.29億元。於2021年12月31日,集團的銀行及其他借貸以及優先票據總額為人民幣126.48億元,其中人民幣67.4億元將於未來十二個月內到期償還,而其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人民幣10.52億元。於2021年12月31日後,大發地產並未償還分別於2022年1月及3月到期的若干優先票據的本金4036萬美元及利息2227.5萬美元。
於2022年4月1日,大發地產收到持有分別於2022年7月及2023年4月到期的優先票據本金總額至少25%的持有人發出的加速通知。因此,本金總額為人民幣41.9億元的優先票據以及計息銀行及其他借貸成為違約或交叉違約,其中人民幣33.07億元須按要求支付。於2022年2月18日,若干優先票據持有人分別向大發地產及間接全資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
而上述狀況顯示存在多重不確定性,可能對大發地產持續經營的能力構成重大疑問。鑑於該等情況,大發地產董事已實施多項計劃及措施以改善本集團的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包括委任財務及法律顧問協助全面重組優先票據,以便儘快與所有利益相關者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就清盤呈請委任法律顧問;一直與本集團現有貸款人積極磋商,尋求重續或延期償還本集團銀行及其他借貸;將繼續與銀行積極溝通,及時為合資格物業開發取得相關物業開發貸款;將繼續尋求其他替代性融資及借貸,藉以為清償其現有融資責任以及未來營運及資本開支提供資金等。
大發地產董事認為,經考慮上述計劃及措施,大發地產將有足夠營運資金為其營運提供資金,並能夠履行其自2021年12月31日起計十二個月內到期的財務責任。因此,董事信納按持續經營基準編制本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屬適當。
儘管如此,大發地產管理層能否實施上述計劃及措施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能否持續經營將取決於本集團透過成功完成其優先票據全面重組;解除清盤呈請;與集團現有貸款人磋商,重續或延期償還本集團銀行及其他借貸;為合資格物業開發及時取得物業開發貸款;需要時成功取得額外新融資資源;開展本集團業務戰略規劃(包括加快物業銷售);實施措施加快未收的銷售所得款項的回籠及有效控制成本與開支;於適當時候出售本集團於物業開發公司的股權以產生充足財務及經營現金流量的能力。
大發地產表示,若未能持續經營,則可能需要作出調整以將資產的賬面值撇減至其可收回金額,為可能產生的任何進一步負債作出撥備,並將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分別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該等調整的影響並未於綜合財務報表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