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目標下,相關改革將加快推進。
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研究紮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
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羣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羣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標紮實邁進。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市場經濟在初次分配中起着基礎性作用,但每個人機遇、稟賦、資源等不一,初次分配後個人收入差異較大,這就需要政府通過税收、社保、轉移支付等手段來對收入進行調節,促進共同富裕。慈善等第三次分配可以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他表示,在促進共同富裕目標下,未來相關税制會進一步改革,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相關税種。比如個税應該降低勞動所得税負,調整最高邊際税率鼓勵創新。加快房地產税立法和改革試點,房子多、價格貴的人多交税,發揮收入分配調節作用。可以考慮開徵遺產税,防止貧富過分懸殊。
個税改革將有新動作
當前中國税制結構中,以所得税等代表的直接税佔比低,而以增值税、消費税為代表的間接税佔比高。目前直接税和間接税比重大概是3:7。
施正文表示,間接税主要附加在商品價格中,最終是消費者負擔。窮人和富人在商品消費上的税負是一致的,但由於富人收入高實際負擔低,而窮人收入低實際則負擔高,這加劇了貧富差距。因此間接税比重高不利於收入分配調節,應該提高直接税佔比,降低間接税佔比,這也是目前國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間接税佔比降低也有利於降低企業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下稱“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優化税制結構,健全直接税體系,適當提高直接税比重。
作為收入分配調節最重要的税種, 個人所得税在收入分配調節中承擔更重要作用。
2019年實施的個税改革,首次引入了綜合所得税制,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收入合併為綜合所得,將綜合所得起徵點設為5000元每月,擴大中低收入者個税税率級距,並引入子女教育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這明顯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税負,強化了收入分配調節作用。
施正文表示,個税改革後低收入者基本不用交個税,未來改革不再只是簡單提高起徵點,因為這樣其實高收入者受益更加明顯。目前個税中勞動所得税負(最高45%)明顯高於資本所得税負(一般為20%),未來改革應該進一步降低勞動所得税負,平衡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税負。
此前財政部部長劉昆公開表示,“十四五”時期將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徵税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多位財税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綜合所得範圍擴大,將使得個税税制更加公平,強化收入分配調節功能。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進一步完善,有利於降低老百姓負擔,比如中央已經明確研究推進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
上述會議提出,鼓勵勤勞創新致富。施正文認為,目前勞動所得最高45%邊際税率設置過高,適用這檔税率多為科技人才、專業人士等。促進共同富裕還需要靠創新驅動經濟發展,先富帶後富,因此可以考慮適當降低個税最高邊際税率,更好地鼓勵這些人才創新。
加快推進房地產税、考慮開設遺產税
施正文表示,目前中國人財富不少體現在擁有多套房子上。下一步應該加快推進房地產税立法進程,儘快開徵房地產税。一般來説只有一兩套房子的老百姓可能不用交房地產税,對普通老百姓沒什麼影響。但房子越多、價格越貴的富人則需要承擔更多的房地產税,因此房地產税能起到收入分配調節作用,特殊情形下還能起到房價調控效果。
目前“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要推進房地產税立法。今年6月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税務總局負責同志召開了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這次會議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多位財税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繼重慶上海之後,個人住房房產税試點有望擴圍,為房地產税立法探路,積累經驗。
目前中國並沒有遺產税,而且遺產税也未被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中。
施正文建議,可以考慮研究開徵遺產税。遺產税是針對超高收入富人死後留下的遺產徵收的一個税種,税率很高,一些國家最高邊際税率超過50%,這對財富分配有重要調節作用,而且鼓勵年輕人自食其力。同時高額的遺產税也倒逼富人去做慈善,這也可以促進慈善等社會事業對收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降低增值税比重、提高消費税
降低間接税比重的關鍵,在於降低第一大税種國內增值税收入佔比。近些年增值税深化改革,通過降低税率、增加進項抵扣等舉措,降低了市場主體增值税税負。
施正文表示,未來進一步加大增值税改革力度,降低增值税佔税收收入比重。比如通過增值税税率三檔並兩檔,進一步降低增值税税負等。
此前國務院已經明確了增值税税率三檔並兩檔大方向,但是由於一些技術原因和中間環節等問題,目前這一改革尚未落地。
近些年消費税制度也在不斷完善,比如對超豪華汽車加徵10%消費税等,可以進一步發揮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專家建議,未來消費税可以繼續擴大對奢侈品等徵税範圍,提高相關產品税率。
強化轉移支付、社保調節功能
施正文認為,由於不少税種需要注重公平性、統一性,税收在收入分配中調節不是萬能的,需要靠財政支出來促進社會共同富裕。要實現共同富裕一大關鍵,在於讓大家起點公平、機會均等,這其中包括教育公平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在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上,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至關重要。2021年,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高達8.3萬億元,這筆資金絕大部分投向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和東北地區,用於支付社保、教育、醫療、扶貧等民生保障等領域,促進了區域均衡發展,推動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公開表示,“十四五”時期將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欠發達地區財力支持,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更好促進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共同發展。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反貧困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本手段之一。
施正文表示,社保兜住整個社會公平底線,對收入分配也有調節作用,讓所有人都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目前中國在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告訴第一財經,未來進一步改善公共服務,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都可以促進共同富裕。更重要的是,共同富裕不是養懶漢,充分就業也是重要路徑之一。財政促進充分就業,也是在促進共同富裕。
比如,財政資金重點用於補齊農業農村、生態環保、物資儲備、防災減災、民生保障等領域短板。着力提高低收入羣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羣體,加快補齊農村流通短板,促進擴大居民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