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30日訊 新力控股集團今日晚間發佈公告,由於近期面臨因宏觀經濟狀況而導致的不曾預期的流動資金問題,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未能於相關到期日或之前就兩項境內融資安排於2021年9月18日支付應付利息合共3874.21萬元。
新力控股集團表示,正與有關貸款人積極進行協商,以期就還款安排達成一致,而有關貸款人迄今為止並未要求加速清償或採取任何其他強制行動。
同時,新力控股集團對境外債權人的後續行動進行了説明。
2021年9月20日,新力控股集團某債權人要求公司償還其與包括該債權人在內的各方之間的融資協議項下未償還本金及應計利息,金額為7541.67萬美元,此乃由於逾期付款導致的技術理由所致。
2021年9月24日,新力控股集團獲該債權人告知:該債權人已根據以該債權人為受益人的抵押安排就公司若干境外附屬公司的股份委任共同及個別接管人;及該等附屬公司的董事已被該債權人提名委任的董事取代。
新力控股集團境內附屬公司(透過上述境外附屬公司持有)的業務營運並不受該債權人已採取的強制行動影響,仍受現有管理團隊控制,並保留其現有彙報機制。儘管有關強制行動可能對新力的業務、前景、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尚未能確定有關強制行動可能會為集團帶來的後果。
新力控股集團(及其顧問)已與該債權人、接管人及新委任董事進行對話,尋求穩定情況,以加快實施各方一致同意且保值的解決方案,從而解決公司目前面臨的財務挑戰,新力將在適當時候就上述強制行動及上述對話的任何重大進展向市場提供最新資料。
新力控股集團表示,除上文所述者外,並無收到來自任何債權人(包括其他融資安排項下的有關債權人)就任何加速清償或強制行動作出的任何通知。
在償債措施上,新力控股集團已委聘年利達律師事務所為其法律顧問及奧邁企業顧問公司為其財務顧問,以評估新力的資本結構及流動資金,並探討所有可行的補救解決方案,包括但不限於為所有債權人及其他持份者(包括其他融資安排項下的該等債權人)達成最佳解決方案。新力將密切關注有關情況,並就任何重大進展適時向市場提供最新資料。
同時,鑑於近期面臨不曾預期的流動資金問題,新力控股集團已延遲末期股息的派付日期,待解決其流動資金問題後,將盡快就延遲派付日期另行作出公告。釐定股東獲派日期為2021年6月4日的股東周年大會投票表決結果公告所披露末期股息的資格的記錄日期維持不變。
9月20日午後,新力控股集團股價遭遇大跌背後,董事長、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張園林所擁有的若干股份已作抵押,此乃與其個人融資安排有關。就個人融資安排而言,董事會確認,緊臨短暫停牌前,其所擁有的149,007,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4.17%)已由或為及代表有關債權人出售,以清償應付該等債權人的款項。
緊隨出售事項後,張園林已向董事會確認彼仍然擁有已發行無產權負擔股份總數的76.73%,且仍為公司控股股東。董事會獲確認,張園林目前無意出售該等剩餘股份或為該等剩餘股份設立產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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