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經濟)儲蓄國債(電子式)有望“掌上”購買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申鋮、吳雨)記者24日從財政部瞭解到,財政部、人民銀行日前聯合印發通知稱,將開展手機銀行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試點,投資者有望在將來“掌上”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

  通知明確,參與試點的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通過手機銀行渠道可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銷售、個人債券二級託管賬户開立、託管餘額信息查詢業務,不可辦理提前兑取、質押貸款、非交易過户、資金清算賬户變更等業務。

  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根據試點工作需要,結合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往儲蓄國債工作情況、手機銀行業務開展情況、客户結構、規模、地域等因素,按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四類,分別選擇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參與試點。

  根據通知,符合以下條件的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可申請報名參加試點工作:(一)開展個人手機銀行業務5年以上;(二)報名前一年1月1日至報名日在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中未發生影響國債信譽的違規事件;(三)報名前一年1月1日至報名日個人手機銀行業務沒有重大安全事故記錄。

  通知稱,發行期首日,試點成員儲蓄國債(電子式)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銷售額度合計不得超過發行通知中規定的限額。投資者通過手機銀行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試點相關業務時,試點成員不得向投資者收費。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當前,我國銀行大部分業務分流至電子渠道,其中手機銀行是離櫃交易的最主要方式。兩部門此次發佈通知,明確了手機銀行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的資質條件、信息系統、辦理流程等要求,在方便投資者購買的同時,有助於進一步規範手機銀行銷售行為,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開展、穩步推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