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天富能源(600509.SH)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石河子市財政局文件《關於收回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資金的通知》(“通知”),通知的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兵團財政局兵財會[2021]20號文件要求,請於2021年8月5日前將2011年至2013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資金1123.34萬元繳回師市財政局,並及時反饋相關信息。
公司於2011年和2012年分別收到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預算資金963萬元和2391萬元,經財政部核實,其中對用流動資金貸款申請獲得的1123.34萬元貼息資金予以收回。
公司收到上述資金時全部計入“遞延收益”科目,截止到2021年7月底,應退回資金累計攤銷671.71萬元。公司於2021年8月5日按照通知要求,已退回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資金1123.34萬元,預計調減公司2021年度利潤總額671.7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