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燦星文化淨利降4年核心IP掉色 16億商譽應收款高埋雷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22日,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燦星文化”)首發申請將上會。燦星文化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426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行,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公司擬募集資金15億元,全部用於“補充綜藝節目製作營運資金項目”。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燦星文化分紅十分闊綽。2015年至20201-6月,燦星文化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分別為2.38億元、2.68億元、7.48億元、3.07億元、1209.57萬元、363.55萬元,累計達15.77億元。此次在進行募投項目所需資金測算時,燦星文化也計劃將2.86億元募資用於分紅支出,佔募資總額的19.07%

  然而,燦星文化營收淨利表現卻不佳,尤其淨利潤自2015年至20206月一直處於下滑狀態。同時,經營現金流量淨額也波動較大。

  2015-20201-6月,燦星文化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4.62億元、27.06億元、20.58億元、16.53億元、17.33億元、3.45億元;淨利潤分別為8.06億元、7.29億元、4.55億元、4.50億元、3.45億元、5944.71萬元。

  2015-20201-6月,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2.74億元、26.85億元、27.79億元、14.12億元、18.72億元、8.16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2.63萬元、6.66億元、8.48億元、1.89億元、3.84億元、4.29億元。

  燦星文化業務分為內容製作及運營和音樂製作授權及其他衍生兩部分,而內容製作及運營業務營收佔比超7成。2015年至2019年,燦星文化內容製作及運營業務分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98.71%86.26%81.48%74.58%75.19%

  儘管《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節目一直在內容製作及運營業務中位列榜首,但是為燦星文化創造的經濟效益卻是一路向下。2015年至2019年,《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節目製作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6.43%37.33%32.33%32.96%26.67%2015年,該系列節目貢獻營收達11.43億元,但到了2019年貢獻營收僅4.62億元,較2015年下滑59.56%

  另外,《中國好聲音》系列節目收視率也不斷下滑。一份公開的數據顯示,《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最高收視份額曾達29.47%,最高收視率曾達6.101%。招股書披露的數據顯示,《中國好聲音》系列節目的平均收視率從2016年的2.83%下滑至了2019年的1.85%

  這在毛利率方面也有體現。2017年至20201-6月,燦星文化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6.86%45.26%36.83%25.12%,整體呈波動向下的趨勢,與行業趨勢背離。作為燦星文化主營業務收入重要來源的內容製作與運營業務,其毛利率下滑趨勢較為明顯。2017年至20201-6月的毛利率分別為28.94%37.04%24.44%16.10%

  而同期可比上市公司綜合毛利率平均值卻呈上升趨勢。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可比上市公司綜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28.30%27.83%33.65%54.55%

  2017年末至20206月末,燦星文化資產總額分別為36.96億元、38.94億元、44.87億元、43.25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13.64億元、7.51億元、7.73億元、5.46億元;合併資產負債率分別為36.91%19.29%17.22%12.62%

  在短期償債能力方面,燦星文化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遠遠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2017年末至20206月末,燦星文化流動比率分別為0.831.772.643.98,可比公司流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3.954.375.348.57;公司速動比率分別為0.791.682.513.72,可比公司速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3.483.784.557.34

  燦星文化應收賬款較高,2019年末應收賬款佔營收比例近7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燦星文化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8.10億元、9.91億元、11.9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39.33%59.98%69.18%

  招股書顯示,2019年,燦星文化壞賬損失為5657.32萬元。燦星文化表示,一方面是由於應收賬款餘額增加所致,另一方面公司應收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廣西金嗓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嗓子”)等款項賬齡已達2-3年,壞賬準備計提增加。

  招股書顯示,燦星文化子公司星空國際按合同履行廣告投放義務,金嗓子在支付1300萬元廣告款後未再支付任何廣告費,餘款達5167萬元。星空國際後起訴金嗓子,該案於2019614日結案。燦星文化表示,除收到前期強制執行的執行款137.22萬元外,收到金嗓子廣告款4000萬元,根據雙方簽署執行和解協議,剩餘938.78萬元應收款項核銷。

  截至2020630日,燦星文化單項金額重大並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合計1.00億元,其中針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計提壞賬準備8030.19萬元,計提比例100%;針對巴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計提壞賬準備2017.00萬元,計提比例93.08%

  因收購夢響強音,燦星文化獲鉅額商譽19.68億元。燦星文化表示,基於業務資源整合、避免潛在同業競爭及減少關聯交易的考慮,燦星文化於20163月以對價合計20.80億元對夢響強音100%股權進行收購。而購買日享有夢響強音歸屬於母公司的淨資產份額為1.12億元,因此差額19.68億元確認為商譽。2016年公司計提商譽減值準備3.48億元,截至20206月末,公司合併報表商譽16.36億元。

  另外,兩年半時間內,燦星文化員工減少124人。燦星文化及其子公司於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6月末的在冊員工人數分別為611人、550人、490人和487人,員工離職率分別為26.65%26.96%25.30%8.63%

  燦星文化訴訟纏身。2017年至20206月,燦星文化使用第三方知識產權發生糾紛或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起訴的糾紛有13起,其中涉及音樂作品著作權侵權糾紛5起、侵害商標權糾紛3起、著作權糾紛2起、著作權合同糾紛(品牌授權瑕疵)1起、侵權糾紛1起、知識產權侵權1起。

  截至招股書籤署日,燦星文化作為原告、判決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已結案或未結案訴訟合計有9起;作為原告的,判決或訴請金額在人民幣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訴訟、仲裁(含已結及未結)共計3件,其中1件已結案,剩餘2件尚未結案。

  燦星文化及其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的、判決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已結案訴訟、訴訟請求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未結案訴訟糾紛及重要的已撤訴訴訟糾紛合計有8起。

  此外,燦星文化與韓國MBC電視台涉及4起合同糾紛。其中,與MBC《蒙面歌王》第一季節目合同書爭議案中,燦星文化於2020413被判支付MBC廣告收益分成人民幣565.07萬元,另外3起目前仍為未決訴訟。

  另外,燦星文化於2020年、2021年兩年內兩度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合計592.64萬元。202071日,燦星文化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法院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588.20萬元。2021127日,燦星文化再度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法院為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4.44萬元。

  中國經濟網記者就相關問題向燦星文化發去採訪函,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衝刺創業板募資15 2成用於分紅

  燦星文化專注於綜藝內容製作和產業鏈開發運營,堅持“燦星創造”的戰略,重視內容原創,是國內少數具備運作特大型綜藝節目,並持續推出優秀節目的專業製作公司之一。同時,利用長期積累的品牌和口碑,公司對已形成的內容資源進行再開發,將業務延伸至音樂製作授權及其他衍生,充分挖掘其商業價值。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上海星投持有燦星文化61.68%的股權,系燦星文化的控股股東。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為田明、金磊、徐向東和華人文化天津。田明、金磊、徐向東為公司的核心管理層,華人文化天津為華人文化產業投資的執行事務合夥人,華人文化產業投資系一家從事股權投資管理業務的基金。

  其中,田明直接持股比例為1.4790%,間接持股比例為56.3358%,控制表決權比例為82.4744%(其中61.6761%系共同控制);金磊間接持股比例為11.1687%,控制表決權比例為61.6761%(均系共同控制);徐向東間接持股比例為0.5584%,控制表決權比例為61.6761%(均系共同控制);華人文化天津間接持股比例為0.2714%,控制表決權比例為61.6761%(均系共同控制)。

  

  燦星文化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426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行,本次新股發行數量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公司擬募集資金15億元,全部用於“補充綜藝節目製作營運資金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燦星文化在進行募投項目所需資金測算時,計劃將2.86億元募資用於分紅支出,佔募資總額的19.07%

  

  五年一期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達15.77億元

  除去將部分募資拿來分紅外,記者翻閲其招股書發現,燦星文化此前也是大手筆分紅。

  2015年至20201-6月,燦星文化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分別為2.38億元、2.68億元、7.48億元、3.07億元、1209.57萬元、363.55萬元,累計達15.77億元。

  

  

  

  

  

  淨利連續四年一期下滑

  燦星文化營收呈倒V型,自2016年達到高點後整體呈下滑狀態,儘管2019年營收輕微上漲,但較2016年還有很大差距。而淨利潤自2015年至20201-9月連續四年一期始終處於下滑狀態。同時,燦星文化經營現金流量淨額也波動較大。

  2015-20201-6月,燦星文化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4.62億元、27.06億元、20.58億元、16.53億元、17.33億元、3.45億元;淨利潤分別為8.06億元、7.29億元、4.55億元、4.50億元、3.45億元、5944.71萬元。

  同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2.74億元、26.85億元、27.79億元、14.12億元、18.72億元、8.16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2.63萬元、6.66億元、8.48億元、1.89億元、3.84億元、4.29億元。

  

  

  20201-9月,燦星文化營業收入分別為8.73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3.55億元,降幅為28.90%;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53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1.18億元,降幅為43.52%

  對於20201-9月業績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燦星文化表示,因疫情影響,2020年《中國好聲音2020》的錄製播出時間有所推遲,節目收入及相關的音樂授權收入較去年同期下降。另外由於疫情的影響,20201-9月海選授權收入較去年同期下降。

  主營業務依賴中國好聲音營收貢獻下滑近6

  招股説明書顯示,燦星文化業務分為內容製作及運營和音樂製作授權及其他衍生兩部分,其中內容製作及運營主要是綜藝節目,報告期內公司製作了包括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蒙面唱將猜猜猜》、《了不起的挑戰》、《這!就是街舞》、《這!就是原創》、《即刻電音》、《中國達人秀》、《了不起的長城》等多部綜藝節目。

  2015年至2019年,燦星文化內容製作及運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4.30億元、23.34億元、16.77億元、12.32億元、13.01億元,分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98.71%86.26%81.48%74.58%75.19%

  

  

  其中,《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節目燦星文化主營業務收入貢獻較大。2015年至2019年,《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節目製作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6.43%37.33%32.33%32.96%26.67%

  儘管《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節目一直在內容製作及運營業務中位列榜首,但是為燦星文化創造的經濟效益卻是一路向下。2015年,燦星文化營收為24.62億元,因此,《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節目貢獻營收達11.43億元。到了2019年,該系列節目貢獻營收僅4.62億元,較2015年下滑59.56%

  

  

  另外,《中國好聲音》系列節目收視率也不斷下滑。一份公開的數據顯示,《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最高收視份額曾達29.47%,最高收視率曾達6.101%

  據招股書披露的數據顯示,《中國好聲音》系列節目的平均收視率從2016年的2.83%下滑至了2019年的1.85%

  

  燦星文化在招股書中則表示,公司存單一系列節目佔比較高的風險。《中國好聲音》《中國新歌聲》系列節目對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的貢獻較大。雖然公司還有《蒙面唱將猜猜猜》、《中國達人秀》等優秀的系列節目,並陸續開發了《這!就是街舞》、《即刻電音》、《這!就是原創》、《一起樂隊吧》等新的大體量綜藝節目,但《中國新歌聲》、《中國好聲音》系列節目在目前公司收入中的佔比仍較高,如果未來監管政策、市場環境等外部環境出現變化導致該系列節目無法正常製作和播出,而公司又沒有製作出可以替代其收入水平的新節目,可能導致公司的經營業績下降。

  另外,燦星文化曾因《中國好聲音》版權問題與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唐德影視”)產生糾紛訴訟。2016年年初,中國好聲音《The Voice》荷蘭版權方Talpa公司宣佈與燦星文化終止合作,並將版權賣給唐德影視。隨後燦星文化不得不將節目更名為《中國新歌聲》,並對節目流程設置進行變化。

  唐德影視主張燦星文化未經授權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包含中國好聲音的商標標識的行為,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構成對原告享有的馳名商標權和知名服務特有名稱權的侵犯。最終該案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互不要求賠償或補償於2018713日撤訴結案。

  2019年貨幣資金4.49億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6月末,燦星文化資產總額分別為36.96億元、38.94億元、44.87億元、43.25億元。其中,流動資產分別為11.17億元、13.11億元、17.82億元、15.79億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0.22%33.68%39.72%36.51%;非流動資產分別為25.79億元、25.82億元、27.05億元、27.46億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69.78%66.32%60.28%63.49%

  

  燦星文化表示,公司非流動資產佔比較高,主要系公司出於業務整合之目的,併購夢響強音形成商譽所致。2018年末公司流動資產佔33.68%,較上年末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應收賬款及存貨有所增加。2019年末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增長帶動流動資產增長。

  燦星文化貨幣資金基本為銀行存款。報告期各期末,燦星文化貨幣資金分別為2.26億元、1.36億元、4.49億元、7.89億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20.27%10.33%25.17%49.99%

  

  燦星文化稱,由於公司投入與客户結算回款存在時間差原因,公司貨幣資金僅夠滿足日常經營支付需求。

  2019年負債總額7.73億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6月末,燦星文化負債總額分別為13.64億元、7.51億元、7.73億元、5.46億元。燦星文化負債結構以流動負債為主,各期末公司流動負債佔總負債比重較大,分別為13.46億元、7.39億元、6.74億元、3.97億元,佔比分別為98.63%98.38%87.23%72.71%

  

  

  燦星文化表示,2017年末,公司借款規模下降,股利實際支付,流動負債下降。2018流動負債下降,主要是支付股利以及短期借款金額下降所致。2019年末流動負債下降主要是短期借款及其他應付款下降所致。

  其中,各報告期末,燦星文化短期借款分別為5.97億元、2.80億元、1.85億元、1.00億元。

  

  三年一期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均低於可比公司均值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6月末,燦星文化合並資產負債率分別為36.91%19.29%17.22%12.62%。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合併資產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26.88%27.00%31.07%26.57%

  燦星文化表示,公司資產負債率變動主要受流動負債變動影響較大。可比公司在報告期內均進行過股權融資,2017年末資產負債率優於公司。

  在短期償債能力方面,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6月末,燦星文化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遠遠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

  報告期內各期末,燦星文化流動比率分別為0.831.772.643.98,可比公司流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3.954.375.348.57;公司速動比率分別為0.791.682.513.72,可比公司速動比率平均值分別為3.483.784.557.34

  

  燦星文化稱,由於股權融資渠道較上市公司少,公司營運資金主要靠流動負債支持,流動比例及速動比例低於可比公司。

  應收賬款佔營收近7 1-2年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低於同行可比公司

  燦星文化期末應收賬款佔比相對較高,主要為應收電視台的節目分成款及視頻網站的節目授權費以及節目款。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燦星文化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8.10億元、9.91億元、11.9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39.33%59.98%69.18%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6月末,燦星文化應收賬款淨額分別為7.07億元、8.81億元、10.36億元及4.81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63.28%67.18%58.12%30.47%

  

  

  值得注意的是,燦星文化近幾年營收整體呈下滑趨勢,而應收賬款卻連續兩年增長超20%2017年至2019年,公司營收增長率分別為-23.93%-19.71%4.87%,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增速分別為-32.85%22.44%20.96%

  2017年至20206月,燦星文化應收賬款週轉率(次/年)也呈逐年下滑趨勢,分別為2.041.841.580.38

  燦星文化表示,雖然公司對應收賬款執行嚴格的管理、監督、催收、考核政策,對於部分欠款金額較大的客户,公司已採取積極的催收措施,且該部分客户主要系國內主要電視台及視頻網站,應收賬款可回收風險相對較小,但若個別客户出現資信狀況惡化、現金流緊張、資金支付困難等不利情形,仍將可能給公司帶來呆壞賬風險,對本公司的現金流和資金週轉產生不利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燦星文化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低於同行可比公司。針對1年以內到期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中廣天擇、北京文化的計提比例分別為3%5%,燦星文化卻選擇1%的計提比例;針對1-2年到期的應收賬款,同行業上市公司計提比例均為10%,而燦星文化的計提比例卻僅為5%

  

  2019年,燦星文化壞賬損失為5657.32萬元。燦星文化表示,一方面是由於應收賬款餘額增加所致,另一方面公司應收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廣西金嗓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嗓子”)等款項賬齡已達2-3年,壞賬準備計提增加。

  招股書顯示,燦星文化子公司星空國際按合同履行廣告投放義務,金嗓子在支付1300萬元廣告款後未再支付任何廣告費,經星空國際多次催討,仍不履行付款義務。於是星空國際便起訴金嗓子。2018122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被告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星空國際廣告費5167萬元,並以此為本金支付自20161226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2)駁回原告星空國際的其他訴訟請求。該案於2019614日結案。

  燦星文化表示,除收到前期強制執行的執行款137.22萬元外,收到金嗓子廣告款4000萬元,根據雙方簽署執行和解協議,剩餘938.78萬元應收款項核銷。

  燦星文化表示,2020年上半年,微鯨科技、金嗓子等長賬齡應收款收回,且應收賬款整體回款情況較好,信用減值損失為-2967.21萬元。

  

  

  截至2020630日,燦星文化單項金額重大並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合計1.00億元,其中針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計提壞賬準備8030.19萬元,計提比例100%;針對巴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計提壞賬準備2017.00萬元,計提比例93.08%

  

  燦星文化表示,2016年末,樂視網出現資金緊張的狀況,2016年虧損2.22億元。截至2019年末樂視網經營情況未見好轉,公司對應收樂視網款項100%計提壞賬。巴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原為上市公司巴士在線全資子公司。根據巴士在線公告,其2017年度經營出現大幅虧損的主要原因系其核心管理人員王獻蜀失聯所致,對巴士在線外部的供應商、合作伙伴、客户的持續合作意願造成了負面影響,巴士在線其他多個業務板塊陷於停頓。根據巴士在線公告,其採取了更換巴士科技經營管理層、調整業務架構、鼓勵分公司做業務、落實專門人員催收應收賬款等手段加強業務和資金迴流,並對巴士科技提供財務資助。巴士在線於201812月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將巴士科技100%股權轉讓給自然人魯敏。截至2019年末巴士科技經營情況未見好轉,公司對其賬齡3年以下的應收款項壞賬計提比例加至90%

  存貨不斷增長 2020年上半年存貨週轉率驟降

  報告期各期末,燦星文化的存貨分別為5034.62萬元、6772.15萬元、9210.25 萬元、1.04億元,佔流動資產總額的比重分別為4.51%5.16%5.17%6.57%

  

  燦星文化表示,2018年存貨餘額增加主要系採購電視劇播映權及劇本所致。2019年末存貨餘額增長主要是在制節目餘額增加所致。20206月末存貨餘額增加,主要系《閲讀課(暫定名)》已進入籌拍階段,前期製作投入增加,以及下半年播出的《這!就是街舞》第三季、《跨界歌王》第五季等節目的製作投入增加所致。

  2017年末至20206月末,燦星文化的存貨週轉率(次/年)分別為10.9615.3213.692.64

  毛利率整體呈下滑趨勢與行業趨勢背離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1-6月,燦星文化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6.86%45.26%36.83%25.12%。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波動,主要是受內容製作及運營毛利率變化影響所致。

  然而,同期可比上市公司綜合毛利率平均值卻呈上升趨勢。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可比上市公司綜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28.30%27.83%33.65%54.55%

  

  另外,作為燦星文化主營業務收入重要來源的內容製作與運營,其毛利率下滑趨勢較為明顯。2017年至20201-6月的毛利率分別為28.94%37.04%24.44%16.10%

  

  收購夢響強音致鉅額商譽19.68億元

  截至20206月末,燦星文化合並報表商譽賬面價值為16.36億元,主要系燦星文化併購夢響強音形成,需要在未來每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值得注意的是,20206月末,燦星文化淨資產為37.79億元,商譽賬面價值佔淨資產比例達43.29%

  招股書顯示,夢響強音成立於2012126日,主要經營音樂製作及授權、衍生品開發及運營、演出活動、藝人經紀業務,與燦星有限維持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

  燦星文化於20163月對夢響強音進行收購,收購夢響強音100%股權的原因是基於業務資源整合、避免潛在同業競爭及減少關聯交易的考慮,將與節目相關的音樂製作授權、藝人經紀等衍生業務納入並表範圍,進一步挖掘內容的衍生價值。

  燦星文化收購夢響強音100%股權,支付對價合計20.80億元,購買日享有夢響強音歸屬於母公司的淨資產份額為1.12億元,差額19.68億元確認為商譽。夢響強音併購夢響當然,收購對價2500.00萬元,併購日享有夢響當然歸屬於母公司的淨資產份額939.31萬元,差額1560.69萬元確認為商譽。2016年公司計提商譽減值準備3.48億元,2019年末公司合併報表商譽16.36億元。

  燦星文化在風險提示中表示,目前被收購企業業務經營狀況符合預期,但是若未來宏觀經濟、市場環境、監管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到燦星文化的經營情況,或其他參數變動影響商譽可收回金額,燦星文化存在商譽減值的風險。商譽減值會直接影響公司經營業績,減少公司當期利潤。

  對此,證監會在燦星文化上市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反饋意見中提出,要求燦星文化説明商譽形成的過程、確定方法,並結合夢想強音收購前後的業績情況、類似資產組合的經濟壽命、生命週期等,説明是否已充分計提商譽減值準備。

  夢響強音遭行政處罰

  20191211日,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向夢響強音簽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朝)文執罰[2019]91號),對夢響強音20191071930分至2200分,在國家體育場(鳥巢)舉辦的“2019中國好聲音巔峯之夜演出變更演出節目未重新報批的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述變更演出節目行為系新增《我的祖國》、《緣分一道橋》、《年輕的戰場》、《我愛你中國》等六首歌曲,因工作人員疏忽導致未及時重新報批,燦星文化已及時進行整改和內部培訓、加強工作人員合規意識,並於20191216日足額繳納罰款。

  兩年半員工減少124

  招股書顯示,燦星文化及其子公司於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6月末的在冊員工人數分別為611人、550人、490人和487人,員工離職率分別為26.65%26.96%25.30%8.63%。兩年半時間內,燦星文化員工減少124人。

  

  燦星文化表示,員工人數存在逐步下降其主要原因為公司年輕員工的自然流出,同時公司並未同步進行大規模招聘所致。年輕員工佔比較大是文化傳媒公司的特點之一,與之相對的,年輕員工的流動性也相對較大。因此,在公司未同步跟進招募新員工的情況下,公司報告期內的員工人數出現下降的情況。公司會根據後續自身業務發展和市場拓展的情況,開展新員工的招聘工作。

  另外,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1-6月,燦星文化主動裁減人員的人數分別為19人、19人、28人和9人,裁減人員的主要原因包括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工作能力不勝任;工作崗位調整;事業部解散等。報告期內,公司主動裁減人員均具備合理的原因,不存在報告期末突擊裁減人員的情形。

  訴訟纏身涉及知識產權糾紛13

  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206月,燦星文化使用第三方知識產權發生糾紛或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起訴的糾紛有13起,其中涉及音樂作品著作權侵權糾紛5起、侵害商標權糾紛3起、著作權糾紛2起、著作權合同糾紛(品牌授權瑕疵)1起、侵權糾紛1起、知識產權侵權1起。

  

  

  

  

  

  燦星文化稱,根據公司審計報告,就上述知識產權相關訴訟中與成本相關的訴訟,公司已合理預估並結轉成本,並根據管理層審慎評估未計提預計負債。公司已結案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一起案件燦星文化被判決共同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單獨賠償經濟損失4萬元及合理開支56,500元,並在18,000元的範圍內承擔賠償的連帶責任;四起案件燦星文化分別被判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3萬元、6萬元、6萬元、10萬元。

  此外,截至招股書籤署日,燦星文化作為原告、判決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已結案或未結案訴訟合計有9起;作為原告的,判決或訴請金額在人民幣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訴訟、仲裁(含已結及未結)共計3件,其中1件已結案,剩餘2件尚未結案。

  在上述訴訟事項中,燦星文化針對樂視網、巴士在線、金嗓子以及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已確認收入的應收賬款,根據壞賬計提政策單項計提或按賬齡計提了壞賬準備,截至招股説明書出具之日,合計計提壞賬準備人民幣9986.19萬元。

  另外,報告期初至本招股説明書籤署日,燦星文化及其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的、判決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已結案訴訟、訴訟請求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未結案訴訟糾紛及重要的已撤訴訴訟糾紛合計有8起。

  燦星文化表示,根據上海星投、上海晝星、田明出具的承諾,若根據最終判決/裁決,燦星文化或其子公司需賠付合計金額高於截至承諾函出具之日已計入應付賬款科目的應付原告方的合計暫估金額,則差額部分由上海星投、上海晝星、田明共同連帶向燦星文化進行補償。

  與韓國MBC電視台涉及4起合同糾紛 其中3起未決1起支付565.07

  招股書顯示,燦星文化與MBC之間的訴訟/仲裁糾紛主要圍繞燦星文化與其於2015年、2016年簽署的相關協議,涉及《蒙面歌王》第一季節目合同、《了不起的挑戰》節目合同、《蒙面歌王》第二、三、四季節目合同及其補充合同、聯合開發《户外真人秀》節目合同。

  1)燦星文化與MBC合同書爭議案(《蒙面歌王》第一季節目合同)

  2015529日,燦星文化MBC簽訂了《合同書》、《修改協議》及《<面具歌王>補充合同》,約定燦星文化向MBC購買《面具歌王》節目模式。根據上述合同,燦星文化2015年製作並推出了《蒙面歌王》第一季節目。該節目於2015719日至2015927日在江蘇衞視播出,江蘇省廣播電視總枱在向廣電總局申報時註明是引進版權的節目。

  20191月,MBC於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向燦星文化提起仲裁,請求燦星文化支付廣告收益分成、違約金、相應利息。經仲裁庭審理後,201912月,MBC變更仲裁請求金額。

  2020413日,仲裁庭作出裁決:(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廣告收益分成人民幣565.07萬元;(2)被申請人以人民幣565.07萬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4.35%,自2019911日起向申請人支付利息,直至實際付款之日;(3)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提供合作節目中國版本第一季節目的製作費用明細及結賬證明;(4)駁回其他仲裁請求;(5)本案仲裁費人民幣53.82萬元,全部由被申請人承擔。該筆費用已由申請人全額預繳,故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人民幣53.82萬元以補償申請人代其墊付的仲裁費。上述(1)(3)(5)項,被申請人須於本裁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之日,本案已執行完畢。

  2MBC訴燦星文化、央視創造傳媒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了不起的挑戰》節目合同)

  2015630日,燦星文化與MBC、央視創造傳媒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書》,2016518日,燦星文化與MBC簽訂《<無限挑戰>補充合同》,就MBC授權燦星文化與央視創造傳媒有限公司製作、播出《無限挑戰》節目事宜進行約定。根據上述合同,燦星文化於2015年底至2016年初製作並推出了《了不起的挑戰》節目。該節目於2015126日至2016327日在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播出。

  2019121日,MBC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燦星文化支付網絡發行利潤分成餘款、廣告利潤分成及相應滯納金。截至招股書回覆出具之日,該案已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正在進行司法審計。

  (3)MBC訴燦星文化知識產權合同糾紛(《蒙面歌王》第二、三、四季節目合同)

  《蒙面歌王》第一季播出後,燦星文化與MBC20162月簽訂了蒙面歌王第二、三、四季《合同書》,約定燦星文化有權獨家使用《蒙面歌王》節目模式製作中國版節目第二、三、四季,於2016年至2018年每年製作播出一季節目。授權期限為201611日至20181231日,總授權費用為840萬美元(每季280萬美元)。燦星文化根據《合同書》約定,於20163月向MBC支付了420萬美元第二、三、四季節目授權費預付款。201610月,燦星文化與MBC簽署蒙面歌王第二、三、四季《合同書》之《補充合同》。

  2020715日,MBC向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燦星文化自主研發原創的《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一季)》、《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二季)》、《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三季)》節目即《蒙面歌王》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節目,訴請燦星文化支付《蒙面歌王》第三季和第四季的授權費用,要求燦星文化將《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一季)》、《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二季)》的網絡發行收益向其分成,向其提供《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一季)》、《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二季)》、《蒙面唱將猜猜猜(第三季)》節目廣告收益分成、國內及海外發行收益分成、衍生產品收益分成以及第四季節目的網絡發行收益分成的收入明細及憑證,並相應支付滯納金、違約金。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之日,本案尚在一審訴訟過程中。

  (4)燦星文化訴MBCMBC反訴燦星文化合同糾紛(聯合開發《户外真人秀》節目合同)

  《了不起的挑戰》第一季播出後,MBC(甲方)與燦星文化(乙方)於2016109日簽訂了《合同書》,約定雙方聯合開發《户外真人秀》節目。同日,MBC(甲方)與燦星文化(乙方)簽訂了《補充合同》。2019417日,燦星文化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MBC返還聯合開發費用並支付違約金。2020720日,MBC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訴請燦星文化支付剩餘聯合開發費用,並相應支付違約金及利息。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之日,本案尚在一審訴訟過程中。

  兩度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592.64萬元

  燦星文化兩年內兩度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合計592.64萬元。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202071日,燦星文化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法院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588.20萬元。

  

  隨後,2021127日,燦星文化再度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法院為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4.44萬元。

  

  利潤兩張面孔

  據證券市場週刊報道,燦星文化是在2018年年底遞交首份招股書(申報稿)的,當年的6月份公司還引進了數家股東,包括阿里系的杭州阿里創投和騰訊系的西藏齊鳴音樂,兩家公司分別出資2億元和1.6億元獲得了燦星文化1.17%0.94%的股份。

  這意味着阿里和騰訊入股時燦星文化的投後估值為170億元,而幾個月前燦星文化剛剛完成股權轉讓的估值輕鬆超過了200億元。不過對於燦星文化早期的投資者來説,只是浮盈略有減少而已。西藏源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西藏源合)是燦星文化的第三大股東,目前持有公司5.7%的股份。

  西藏源合是浙富控股的全資子公司。20164月,浙富控股全資子公司西藏源合以3億元獲得燦星文化前身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6.07%的股份,彼時燦星文化的估值為49.43億元。根據浙富控股的公告,2015年燦星文化實現營收22.15億元,淨利潤為7.29億元,但燦星文化於2018年年底發佈的首份招股書(申報稿)顯示,2015年公司實現了24.62億元的收入,淨利潤為8.06億元。

  當然,由於浙富控股公佈的是未經審計的數據,兩者之間的差異或許還可以找到解釋的理由。

  由於其他股東增資,2017年年末浙富控股持有燦星文化的持股份額下降至5.82%2018年年末進一步下降至5.7%

  2017-2018年,浙富控股投資燦星文化權益法下確認的投資損益為3678萬元和1626萬元,根據浙富控股的投資收益和持股比例,可以知道燦星文化2017年和2018年的淨利潤分別為6.32億元和2.85億元。

  燦星文化的招股書(申報稿)顯示,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淨利潤分別為4.52億元和4.53億元,與上述數據可謂天壤之別。

  真實性是資本市場運作的基石,那麼對於淨利潤的兩個賬本,燦星文化又該如何解釋呢?招股書申報稿如果存在虛假陳述,燦星文化不僅要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節目涉足貪腐?

  據投資者網報道,燦星文化2018上半年主要營收來自於綜藝《這!就是街舞》,然而不僅在同時期有愛奇藝綜藝《熱血街舞團》的競爭分流,而且節目本身還陷入貪腐風波。

  2018124日,原優酷總裁、阿里音樂CEO楊偉東因涉及經濟貪腐問題被警方調查,該消息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報道,楊偉東此次的經濟問題涉案金額或過億元;《財經》雜誌的相關報道則把貪腐事件指向了《這!就是街舞》等一系列綜藝節目。

  據公開資料,《這!就是街舞》的第一齣品人即為楊偉東,而楊偉東本人也曾在節目上露臉。目前還不確定該節目的製作方燦星文化是否有人員牽涉在此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