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團違反反壟斷法被罰近3億,為2020年國內銷售額的3%
9月27日,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公牛集團(603195.SH)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浙市監案[2021]4 號),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規定,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BULL公牛安全插座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對此,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決定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處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98.27億元3%的罰款,計2.9481億元。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上繳罰沒款。
公告顯示,上述處罰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23%,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利潤的12.74%。本次處罰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2.9481億元,具體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
公牛集團8月18日發佈的半年報顯示,公司2021上半年營收約58.2億元,同比增長41.65%;2021上半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14.2億元,同比增長76.85%。
公告指出,上述處罰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持續發展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鄧凌瑤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陶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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