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發佈新三板轉板上市配套規則

  本報記者 昌校宇

  距離7月27日首批新三板精選層企業開啓轉板上市時間窗僅剩1個交易日。按照“申請轉板上市應在精選層掛牌滿一年”的要求,到27日,首批32家精選層企業掛牌將滿1年,屆時相關企業將具備轉板上市的基礎條件。

  為保障轉板上市制度平穩落地實施,支持符合條件的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向科創板和創業板轉板上市,滬深交易所於7月23日晚發佈轉板上市配套規則。

  其中,上交所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轉板上市申請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轉板上市報告書內容與格式》《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5號——轉板上市保薦書》等配套轉板上市指引。

  深交所發佈包括《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3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報告書內容與格式》《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4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申請文件》《創業板上市保薦書內容與格式指引(2021年修訂)》和《創業板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2021年修訂)》的轉板上市配套業務規則。

  “轉板上市配套規則的發佈,意味着新三板精選層企業轉板到科創板和創業板的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北京利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始合夥人常春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轉板上市通道的徹底打通,意味着精選層企業成長壯大的上升通道將被完全打開,對於提升新三板市場對中小企業的吸引力,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激發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運作活力均具有重要意義。

  上交所表示,轉板上市信息披露規則在借鑑科創板首發招股説明書相關內容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轉板公司的特點,對申報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作了適當精簡和優化。3項指引的制定主要體現了以下原則:一是以科創板招股説明書為基礎,並體現轉板上市特徵。二是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大性與針對性。三是充分利用新三板審核和持續監管成果,作出差異化安排。

  深交所表示,上述配套規則的發佈是深交所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相關指導意見精神,細化《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要求的具體舉措,對轉板上市報告書的信息披露原則及主要內容與格式、轉板上市申請文件的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為轉板上市進入落地實施階段進一步明晰實操路徑、做好制度銜接。本次相關規則制定或修訂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以首發規則為基礎,確保信息披露原則的一致性。二是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突出信息披露重大性、有效性原則。三是充分利用精選層審核和持續監管成果,發揮監管合力。

  滬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將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平穩推進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受理和審核工作,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之間的有機聯繫,更好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靜待首批精選層企業成功轉板上市,打通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聯繫。”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預測,這將吸引更多投資者來關注新三板,吸引更多場外資金進入新三板,吸引更多企業掛牌新三板,促進新三板內部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之間層層遞進的良性成長生態。隨着後續改革政策的持續推進,特別是轉板上市案例的成功示範,精選層的賺錢效應將更加明顯,新三板將更具吸引力和投資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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