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6月1日我國全面推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為進一步深化税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税收營商環境,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簡併税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將城鎮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税、印花税、耕地佔用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環境保護税、煙葉税等10個財產和行為税税種合併申報,實現“簡併申報表,一表報多税”,即納税人在申報多個税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税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税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税種,進一步便利納税人。

國家税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税司副司長劉宜介紹説,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整體改造了10個税種的申報流程,進一步優化了辦税流程,納税人一次登錄、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頭找表”,大幅提高了辦税效率。合併申報後,表單數量和需填寫的數據項大幅減少,新申報表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將有效減輕納税人填報負擔。同時,合併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税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將有效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並有利於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針對納税人普遍關注的怎樣進行合併申報的問題,税務總局已向社會發布了《財產和行為税納税申報表》和《税源明細表》。各税種統一使用《財產和行為税納税申報表》,申報前,需要填報《税源明細表》維護納税申報的基本信息,徵管系統將根據已有的各税種《税源明細表》自動生成《財產和行為税納税申報表》,納税人審核確認後即可完成申報,有效減輕了納税負擔。

合併申報不強制要求一次性申報當期全部税種,納税人可以自由選擇一次性或分別申報各税種,合併申報支持單税種更正。不同納税期限的税種也可以合併申報。6月1日後,10個税種原有的申報表將停止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税有關申報表單仍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