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盛源控股(00851)公佈,於2021年4月1日,該公司與認購人原銀控股訂立認購協議,擬向認購人發行於2023年到期本金總額1.5億港元年利率1釐的可換股債券。
基於初步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0.03港元,可換股債券可轉換為合計50億股轉換股份,佔擴大後股本約56.69%。
於本公告日期,認購人為主要股東,連同其附屬公司於10.3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約26.97%。
於完成悉數轉換可換股債券之後,將發行合共50億股新股份。為便於可能的可換股債券的轉換,董事建議透過增加40億股股份將公司的法定股本增加至6億港元,分為120億股股份。
為確保清晰區分該集團與原銀集團間的業務,原銀證券及原銀資產管理各自已從2020年第一季度起不斷減少經營受規管活動,及於本公告日期僅從事有限水平的受規管活動。
在維持該公司的上市地位的前提下,原銀控股及該公司均有商業意圖將原銀證券及原銀資產管理的餘下受規管活動業務轉讓予該集團,主要涉及該集團從原銀持牌實體招募關鍵管理團隊;及將原銀證券及原銀資產管理的客户分別轉移至盛源證券及盛源資產管理(即該公司的持牌附屬公司)。
為進一步區分原銀集團與該集團間的業務以及確保原銀集團與該集團之間不形成競爭,原銀控股擬於完成後訂立以該公司為受益人的不競爭承諾契據。
於悉數轉換可換股債券後,假設除發行該等轉換股份外該公司的已發行股本並無其他變動,則認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該公司的股權將由約26.97%增加至公司經發行轉換股份擴大後已發行股本的約68.37%,其可能觸發收購守則規則26.1要求認購人就所有已發行股份(認購人或其任何一致行動的人士尚未擁有或同意將予收購者)向股東作出強制性全面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