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官網近日信息披露更新顯示,金輪股份獨立董事江洲於8月27日買入股票1,700股,成交均價為14.19元/股,合計成交金額2.41萬元。該股票交易行為構成窗口期違規增持,或遭深交所監管關注。
根據證監會和深交所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而金輪股份2021年半年報於8月30日披露,因此,江洲於半年報披露前30天內買賣股票構成窗口期違規交易,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3.8.14條規定。
根據江洲履歷顯示,其1976年出生,本科學歷。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職於海門市會計師事務所,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職於海門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08年1月至今在南通玎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任副所長。
相關公告顯示,去年5月,金輪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屆滿,進而進行換屆選舉,江洲為被提名的獨立董事之一,其已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併為會計專業人士。
對本次違規交易,江洲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應深刻認識到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並就此行為給上市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此外,江洲還應承諾將引以為戒,今後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