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殯葬第一股”財務總監“拒籤年報”事件引關注!證監局出擊
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福成股份財務總監拒籤年報事件迎來最新消息。
5月17日晚,福成股份公告稱,河北證監局已對公司實控人李福成、財務總監程靜下發《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擬對上述人員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管措施。同時,河北證監局還對公司和董事長、董秘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對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及簽字會計師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
來源:上市公司公告
河北證監局指出,參與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服務的任何人都要有“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投資者”的意識,不得把見不得光的“壞”習慣帶到上市公司來。實際控制人不能隨意插手上市公司經營管理,董監高也不能“任性”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審計機構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要勤勉盡責,不能忽視基礎性審計證據的有效性。該案彰顯了監管部門依法從嚴監管、精準打擊上市公司治理亂象、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決心,給市場主體敲響了警鐘。
另外,據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上交所目前就公司財務總監未簽署定期報告等違規行為,也已向財務總監、控股股東、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公司年審會計師發出紀律處分意向書。
河北證監局擬開出系列罰單
針對福成股份財務負責人“拒籤年報”事項涉及的相關主體,河北證監局此次擬開出系列罰單。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公司財務負責人程靜發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事先告知書,同時責令李福成限期整改干預上市公司日常經營的行為;對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良、董事會秘書鄧重輝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福成股份的年報審計機構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也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河北證監局表示,李福成作為福成股份實際控制人,違規干預福成股份生產經營管理及財務、會計活動,導致福成股份獨立性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有效維護上市公司獨立性,對市場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有關規定,該局擬對李福成採取責令改正、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行政監管措施,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60個月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對於程靜,河北證監局認為,程靜作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在定期報告上籤署書面確認意見的法定義務,違反法律規定,違背職業操守,嚴重失職,對市場造成惡劣影響,擬對其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管措施,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同時,經查,河北證監局還發現福成股份存在2021年年度報告和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未能如實披露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問題。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能實行財務分開、業務獨立,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獨立性上存在重大缺陷,但你公司在2021年年度報告和《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未如實披露。”河北證監局表示,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上交所火速問詢
這一場財務總監拒籤年報的“風波”起於4月29日晚。當晚,福成股份披露了2021年度報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
公告顯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程靜未簽署2021年度報告和2022年第一季報報告中財務報告書面確認意見,不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但2021年度報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同時,年審會計師對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但強調事項段意見未涉及公司財務總監未簽字事項。
對此,上交所當晚火速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實財務總監未簽署定期報告的原因。
直至5月11日晚,福成股份才發佈對上交所此前下發的年報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對於財務總監未簽署書面意見的原因,主要有兩點。第一,審議年報前,尚存在一項對於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有較大影響的經營活動(2021年活牛採購)尚未核實清楚;第二,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
與此同時,福成股份還發布了《程靜-聲明》、《報警證明》等公告,陳述了財務總監程靜因財務核實問題及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問題拒籤年報、一季報,隨後“失聯”,公司報警等一系列事件。
來源:公司公告
具體來看,財務總監程靜曾於4月27日在董秘桌面放置一份聲明説明上述對年報的異議,但公司稱,收到文件後無法聯繫上財務總監(公司於4月29日向公安局報警),公司無法判斷聲明真實性,公司只能以財務總監未簽署2021年年報和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並不保證公司2021年年報和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方式審議通過並披露公司定期報告。
年報披露後,隨着監管的介入以及市場的關注,福成股份發佈《關於作為實際控制人規範參與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運作的承諾》,同時,對於活牛採購核實問題,福成股份方面也予以明確。
最終,程靜對上述事項進行復核後,簽署了年報和一季報的書面確認意見。
公司實控人之一此前收到法院判決書
公開資料顯示,福成股份2004年在上交所上市,前期主業為畜牧養殖屠宰及食品加工,2013年完成對福成餐飲的併購重組後主業增加了餐飲服務,2014年對大股東福成集團旗下寶塔陵園實施併購,公司從此增加了殯葬業務,併成為A股第一家參與殯葬業務的上市公司。
2018年,福成股份收購湖南天德福地陵園60%股權後,公司表示已經形成“中央廚房”食品加工和殯葬陵園生命文化的雙主業格局。2021年7月,公司又重啓肉牛養殖和屠宰業務,形成種植+肉牛養殖+屠宰+ 食品加工+餐飲一體化業務產業鏈。近來,預製菜受到資本市場高度關注,福成股份同樣也切入預製菜市場,成為預製菜概念股。
作為福成股份的實控人之一,李福成曾受到市場關注。2016年,李福成家族以67億元財富位列河北胡潤富豪榜第9位,因此也被稱為“燕郊首富”。
今年1月,福成股份公告稱李福成收到法院判決書。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初審判決李福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已繳納);退繳的違法所得三千萬元、行賄款六百萬元,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值得注意的是,福成股份當時表示,李福成目前未擔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職務,未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判決書不涉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公司經營的業務,對公司的運營、財務和經營業績沒有影響。
編輯:張晶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