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監會消保局:金融消費者保護自身權益要注意四個“正規”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財經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國家網信辦於9月份聯合開展了“金融知識普及月 金融知識進萬家 爭做理性投資者 爭做金融好網民”活動。為了讓金融消費者能夠更好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今天(18日)對金融消費提出四個“正規”的建議。

  一是消費者要選擇正規持牌機構。注意查驗相關機構是否具備經營資質,防範非法金融活動侵害。監管部門也會加大對持牌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規範金融機構行為,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督管理。

  二是選擇正規銷售渠道。消費者要在正規營業場所接受金融服務,通過金融機構官方線上線下渠道購買產品,該錄音錄像的要錄音錄像。

  三是選擇正規從業人員。金融消費者應注意查驗提供銷售服務人員的金融從業資質,防範詐騙風險。對不明的電話、鏈接、郵件推銷行為保持警惕。不隨意提供個人信息、金融賬户信息,不輕易點擊不明鏈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轉賬匯款。

  四是通過正規投訴渠道反映問題。消費者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後,可以通過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投訴渠道反映問題,依法合理維護自身權益。注意防範“代理投訴”“代理退保”行為造成的二次侵權,銀保監會曾發佈《關於防範“代理退保”有關風險的提示》,向消費者提示一些個人或社會團體以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平台、短信等方式發佈“可辦理全額退保”信息,以慫恿、誘導等手段讓消費者委託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並以此收取消費者高額手續費,使消費者蒙受資金受損或遭受詐騙風險,同時還存在着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