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新規將在12月正式施行,事關購物、出行、用藥、獎勵等

12月將迎來一系列的新規,過去的促銷前先漲價再降價的“打折套路”行不通了;穿山甲也被2020年版《中國藥典》“除名”;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從源頭堵住“證明氾濫”……今天,紅星新聞記者為你盤點這些和我們衣食住行相關的新規。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正式施行

先提價後打折、欺騙性有獎銷售都行不通了

為了規範經營者的促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2020年12月1日,《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正式開始施行(以下簡稱《規定》)。 

這些新規將在12月正式施行,事關購物、出行、用藥、獎勵等

促銷前先漲價再降價,促銷規則複雜,有獎銷售造假……這些行為以後都行不通了。

《規定》第21條明確:“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規定》還對有獎銷售行為做出明確規定,經營者在有獎銷售前,應明確公佈獎項種類、參與條件、參與方式、獎金金額、中獎概率、兑獎方式等信息,不得變更、不得附加條件等。違反規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從源頭堵住“證明氾濫”

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煩、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是羣眾和企業經常反映的問題。據統計,截至2019年年底,各地區各部門已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在11月19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最新推進情況。

據悉,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2020年版《中國藥典》正式實施

穿山甲被“除名”

12月30日,202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以下簡稱《藥典》)正式實施。新版《藥典》共收載品種5911種,新增319種,修訂3177種,不再收載10種,品種調整合並4種。穿山甲、馬兜鈴、天仙藤、黃連羊肝丸等未被繼續收載。

新版藥典對已上市藥品的生產和藥品的研發上市都具有強制約束力。新版《中國藥典》的頒佈實施,必將促進我國藥品質量的提高,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正式生效

違反最高罰款500萬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10月17日通過,自12月1日起施行。

這些新規將在12月正式施行,事關購物、出行、用藥、獎勵等

根據法律,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包括總則,管制政策、管制清單和管制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五章,共49條。

法規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一)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二)超出出口許可證件規定的許可範圍出口管制物項;(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

京滬高鐵實行浮動票價

自12月23日起,京滬高鐵將實行浮動票價。媒體報道,目前一些運行時間較短的熱門車次往往一票難求,而一些發車時間較晚、運行時間較長、停站較多的車次客座率不高。淡季降價提高上座率,旺季漲價調節需求,靈活浮動的票價體系可以有效調整客流,緩解運力緊張。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正式施行

科技獎勵由“推薦制”改為“提名制”

12月1日起,《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下文簡稱《辦法》)正式施行。據瞭解,《辦法》共7章51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的報獎方式將從“推薦制”改為“提名制”,獎勵對象由“公民”調整為“個人”,增設傑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

這些新規將在12月正式施行,事關購物、出行、用藥、獎勵等

《辦法》將“推薦制”改為“提名制”,明確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度,候選者由個人或者組織提名,不受理自薦。

《成都市社區發展治理促進條例》正式施行

鼓勵通過民主協商方式解決社區公共事務

12月1日起,《成都市社區發展治理促進條例》正式施行。

其中明確,將鼓勵和引導居民依法通過民主協商的方式,凝聚社區共識,共同解決社區公共事務、矛盾糾紛,實現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同時,《條例》明確鼓勵依法設立社區基金(會),按照規定接收和管理社會捐贈等,用於支持社區發展治理;鼓勵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研究機構等開設社會工作專業或者相關課程,以助學、獎學、委託培養等多種方式引導學生選擇社會工作專業;鼓勵其他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向居民開放資源和設施。

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實習生 劉遠航 圖據網絡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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