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公募REITs配套規則出爐

備受市場關注的基礎設施公募REITs規則落地。1月29日晚,滬深交易所發佈基礎設施公募REITs相關配套業務規則,包括基礎設施公募REITs《業務辦法》《發售業務指引》和《審核關注事項》。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為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業務辦法》將上市首日漲跌幅調整到30%,後續交易日的漲跌幅仍為10%。

專家指出,伴隨着基礎設施公募REITs的正式落地,萬億元量級的全新投融資市場將被激活,這對中國資本市場建設以及引導基礎設施領域股權投資具有里程碑意義。

五維度修訂徵求意見稿

此前,滬深交易所就基礎設施公募REITs三項配套規則公開徵求意見,結合反饋意見,此次規則主要修訂情況如下:

一是優化原始權益人戰略配售安排。為保障基礎設施基金的持續穩健運營,同時為部分特殊情形下股東參與戰略配售安排預留空間,《業務辦法》明確,作為基礎設施項目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原始權益人,應當持有最低戰略配售份額原則上應當不低於本次基金髮售總量的20%。

二是優化交易機制相關安排。為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業務辦法》將上市首日漲跌幅調整到30%,後續交易日的漲跌幅仍保持在10%;規定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選定不少於1家流動性服務商為基礎設施基金提供流動性報價服務;進一步明確基礎設施基金可以作為質押券參與質押式協議回購和質押式三方回購業務,除原始權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關聯方以外的其他投資者持有的戰略配售限售份額可以參與質押式協議回購業務。

三是優化權益變動和要約收購有關要求。《業務辦法》將基礎設施基金份額權益變動信息披露門檻從5%調整為10%;考慮部分原始權益人存在持有超過30%份額的需求,且基金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額權益達到30%對基金資產運營難以產生重大影響,將要約收購義務觸發門檻從30%調整為50%。

四是完善重要現金提供方定義。《審核關注事項》調整重要現金流提供方界定標準,將基礎設施資產的單一現金流提供方及其關聯方合計提供的現金流超過基礎設施資產同一時期現金流總額的佔比由5%調整為10%。

五是調整認購價格的風險提示情形。《發售業務指引》明確認購價格高於所有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的,應提前發佈風險提示公告。

潛在市場規模巨大

公募REITs是證券交易所除“股票、債券、基金、衍生品”外的第五類產品,是一類全新的投資品種。

截至目前,交易所基礎設施公募REITs首批試點項目庫和儲備項目庫已有多單項目,試點項目具有權屬清晰、信用穩健、投資回報良好等特點。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研究院副院長林採宜認為,中國基礎設施存量規模超100萬億元,按照資產證券化率1%計算,基建REITs潛在市場規模超萬億元。

公募REITs的落地,宏觀上,有助於落實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直接融資支持。微觀上,可以降低企業的槓桿率,實現“輕資產”模式轉型。同時,公募REITs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中等收益、中等風險資產,有助於投資者的多元化資產配置。

技術系統初步準備就緒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目前,滬深交易所技術系統初步準備就緒。

具體來看,上交所公募REITs申報系統、配售平台和信息公示網站等技術開發工作已基本就緒,同時,交易系統改造工作也在進行中。深交所涉及項目申報審核、產品詢價發售、基金上市交易等業務的技術系統已初步準備就緒。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重點做好項目跟蹤與服務、市場就緒、首單保障、交易機制優化和流動性建設、拓寬和培育投資者羣體等工作,加快社保基金、投資基金、銀行自營、基金專户和保險等機構投資者參與投資,拓寬機構投資者範圍,培育形成專業的REITs投資者羣體,全力保障首批項目順利上市,持續推動REITs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深交所表示,將紮實推進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相關工作。一是全力做好項目審核、產品發售、上市交易等工作,嚴格把關試點項目質量,推動拓寬投資者羣體,努力提高二級市場流動性。二是持續做好規則宣傳解讀,深入開展投資者教育。三是推動完善税收、國資轉讓、投資等相關配套政策,為REITs產品平穩落地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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