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IP價值官”(ID:IP-Valuer),作者:左小柚,36氪經授權發佈。
可以説,自網絡文學誕生之日起,盜版問題也隨之產生,像一座大山一樣,橫亙在網絡文學發展的道路上。
一位網友在討論網絡文學盜版問題時曾説,盜版就像小強一樣,人人喊打,卻打不死、滅不了。
如今,盜版問題依然嚴重,且呈現反彈的趨勢。
根據易觀分析最近發佈的《中國網絡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整體市場規模288.4億元,盜版損失規模達60.28億元,同比上升6.9%。
85.4%的作者表示有過作品被侵權的經歷,其中全職創業者的被侵權比例高達94.2%,頻繁侵權比例佔據53.8%。
在盜版如此猖獗的情況下,作者們深受其害。代表作品為《帝王業》(改編為《上陽賦》)的作者寐語者告訴IP價值官:“被侵權是一直在遭遇的問題,比如無授權發佈現象,旗下工作室會直接聯繫,甚至發律師函要求對方下架,但網絡之大,盜文的多如牛毛,很難做到一一追究。”
此外,有一位作者表示,為了避免被抄襲盜版,她寧可不放在網上進行傳播,只上傳部分片段。一部作品在完成之後,放棄藉助網絡這個平台進行傳播並與讀者互動,無疑是個無奈之舉。
網絡文學平台從業者,面對盜版問題,對筆者發出了“沒有辦法”“避無可避”的無奈感慨。
可見,網絡文學的盜版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對於以版權運營構建商業模式的網絡文學來説,損害了作者、平台的權益,更阻礙了整個行業良性發展的道路。
從“付費閲讀”到“盜版橫行”,網文生態遭破壞網絡文學發展之初,大多作者都是為愛發電,直到起點中文網建立了付費機制,網絡文學運營平台、作者以及讀者才得以形成一個良性的商業互動關係。
讀者為內容氪金,作者及平台獲得一定收益,這也是後來很多正版網站重要的商業模式,這讓圍繞網絡文學版權的運營進入良性發展狀態。
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國網絡文學用户規模達4.6億,佔網民整體的46.5%,幾乎包含了社會各個階層和年齡段。
隨着網絡文學內容影響力的增大,網絡文學讀者羣體的增多,在正規的網絡文學平台進行網文的版權運營之外,嗅到巨大商業潛力的盜版網站就崛起了。
盜版商為了取悦讀者搶奪流量,往往會在正版內容更新的第一時間,將之抓取到自己的網站之中,有時候甚至正版內容都還沒顯示出來,盜文網站就已經全盤顯示了。
面對盜文情況的頻發與盜文網站的泛濫,一度有網文作者在網上自嘲,稱既希望在筆趣閣等盜版網站上看到自己的文章,又不希望在筆趣閣上看到自己的文章。
作者的這一矛盾心理,其實普遍存在。對於網絡文學作品來説,似乎盜版的越多,越能證明這個IP價值。
曾任深圳市鹽田區作協主席,寫了《濕地》《逐浪計劃》《珠翠密碼》等作品的作者林小染告訴IP價值官,自己的第一本書,也就是《濕地》出版時就有盜版書,之後的幾本也都有,網站轉載的更是不計其數。
“因為精力有限,加上版權意識薄弱,當時還覺得但凡轉載時署名了,就是一種良性傳播。”
然而,這一現象正説明了盜版橫行,對於正版內容的擠壓。在表面獲得廣泛傳播的背後,作者的勞動成果被無情竊取,也嚴重破壞了網文行業的生態。
這些盜版網站或者通過低廉的價格出售作品,或者以免費的形式發佈內容,卻通過無處不在的廣告投放,來獲得收益。
原本需要付費的章節被秒速免費貼出,原本需要幾十塊錢元購買的百萬字小説被以幾塊錢價格打包售賣。
既然有渠道通過極低的價格,甚至免費或許內容,那麼讀者何須氪金?這無疑極大的損害了作者和正版平台的權益。
雖然惠利了廣大的讀者,但辛辛苦苦創作的內容有市場卻沒收益,網絡文學平台付出運營成本卻收效甚微,這並不利於一個良性市場的建立。
網絡文學苦“盜版”久矣,卻為何屢禁不止?相比音樂、影視作品,盜版網文視乎更為氾濫。並且屢禁不止,為何網絡文學盜版如何猖狂呢?
01,侵權成本低侵權成本低,是網絡文學盜版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技術上説,文字作品的存儲介質佔用空間小,基本沒有服務器帶寬的壓力,這讓新的盜版站點和APP不斷出現。
再者,即使舉報了,侵權方只要微調作品章節頁面的鏈接參數,甚至都不需要改變域名,這個章節的頁面鏈接還是能出現在搜索結果裏。
我們從一位平台負責人那裏瞭解到,雖然現在網都會在技術上,防止內容被複制。比如用户不能在網頁上直接複製文字,平台能夠追蹤到盜版賬號並封號等。
但仍然有其他辦法獲取內容,比如人肉輸入,或者通過將作品內容更換為形似的名稱等形式,來截獲大量用户流量。
作者林小染就告訴我們,曾遇到作者名字都和書名都被改之後進行發佈的情況,如果作者不是非常有方法都搜索不到。
甚至連喜馬拉雅這樣的音頻平台都有這種情況,比如其作品《濕地》改成了《職場女人》,在沒有其授權的情況下,一直在播出。
還有一些盜版網站將服務器放在境外,用以逃避國內監管與打擊。這無疑增加了取證、維權的難度。
侵權成本低,獲益卻頗豐,這就導致即使筆趣閣倒下,但千千萬萬的筆趣閣又站了起來。
02,維權難度大此外,網絡文學抄襲、融梗等侵權界定難度大,也成為了作者們維權的障礙。
作者林小染告訴IP價值官,作品的扒梗、改名抄襲等,鑑定和追責難度都是非常大的,大部分被侵權的作者沒有精力也沒有財力去追究到底。
作家寐語者分享自己的經歷:“作品被抄襲、融梗、侵用之類情況遇到太多了。影響較大的情況我會發律師函,對方一般接到警告會私下道歉刪除。但曾有一例性質惡劣的抄襲,拒不道歉,找營銷號洗地,那次就直接起訴了。最後我勝訴,對方被強制執行了賠償和登報道歉,但過程歷時兩三年,並不輕鬆,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人力。”
其實,整體網文侵權案件的賠償數額,很難彌補權利人的損失,加之訴訟週期漫長,耗時耗力,被侵權者很難耗得起。
這導致在將近20年的時間裏,被抄襲者很難得到真正意義的維權,大多都是網文作家在網上聲討,最終也未走法定程序判定。
唐七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曾被指抄襲“大風颳過”的作品《桃花債》, 大風颳過就曾表示,“為什麼我不打官司?我寫文這麼多年,抄過我文的文章,估計能組個文學網站。抄完了賣版權拍影視的,也不止這一部。如果我一個個全部告,我得睡在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大門口,一邊要飯,一邊攢錢,天天上庭都上不過來。”
網文維權打了勝仗的也不是沒有,從2015年瓊瑤訴於正案,也即指控於正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文學作品《梅花烙》,到2019年《錦繡未央》侵權案,都大獲成功。
但勝訴的代價和付出的成本也肉眼可見。就《錦繡未央》侵權案來説,百名熱心網友花了2年時間對比,認定《錦繡未央》一共抄了209本書,全書270萬字294章,僅9章未抄。
在形成了輿論之後,汪海林、餘飛所在的中國電影文學學會鼎力支持,併為這個案件四處奔走,募集資金,並尋求法律援助,而後進入複雜且漫長的司法界定和維權階段。最終才有了這一場里程碑式的勝利。
維權難度大,加之漫長的訴訟週期,整體上難以給侵權人造成實質壓力,這讓很多作者望而卻步。
撬起整個產業鏈,版權保護刻不容緩內容的根本在於版權,對於網絡文學來説,版權運營更是其價值實現的基礎。
尤其近幾年網文IP成為影視改編重要源頭,自2015年開始,網文IP改編作品大量出現,也使得版權交易價格水漲船高,IP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都在圍繞網文IP實現利益最大化。
而盜版已經嚴重的蠶食了正版網文IP的份額,也嚴重影響了內容產業的發展。
《哈利波特》的作者英國作家K·羅琳一本小説能夠獲得超過10億的收入,在2017年榮登全球收入最高作家榜的榜首,在其系列作品版權的基礎上實現財富自由;迪士尼能夠在內容版權的基礎上,通過衍生品、樂園等建立起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
相比較,中國的網絡文學作家呢,能夠依靠版權獲得較好收益的卻少之又少。
在網絡文學業界有一句話:100個網絡寫手,至少90個沒有收入,剩下10個人,也許只有1個人能賺到令人羨慕的財富。
在這樣的梯隊分佈下,還要遭受盜版的侵蝕,如果不能得到正向的反饋,那麼網絡文學作家的創作動力何在呢?
因此,IP價值官認為,網絡文學盜版等侵權問題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視,就目前來看,從政策到網文市場,都在積極創建一個良性的網文運營環境。
在政策和法律法規方面,正在不斷完善。針對版權保護,IP價值官諮詢了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李景健律師,韜安律師事務所曾是“瓊瑤訴於正案”中瓊瑤的代理方。
從李景健律師那裏我們瞭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將於今年6月1日實行。這次修訂歷時十年討論,觸及著作權法領域諸多“疑難雜症”,例如作品定義不明晰、維權舉證難、侵權成本低等。
其中,李景健律師介紹到:“隨着新著作權法對法定賠償金額上限的提高,可能使得法官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權對侵權行為給與更高的判賠金額。此外,新著作權法對於侵犯著作權構成對公共利益損害的情況下的行政責任進行了細化及強化,對於構成侵犯公共利益的著作權侵權行為,可能承擔更高的行政處罰責任。”
平台方面,引導付費與免費閲讀兩手抓。其實付費閲讀的習慣需要不斷培養,經過了閲文集團、晉江文學等付費網站的培養,讀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形成了付費的習慣。
我們瞭解到,2020 年上半年,閲文自有平台產品及自營渠道的平均月活躍用户數(MAU)同比增加7.5%至2.33 億,每名付費用户月均收入(ARPU)同比增加51.6%至34.1 元。這些增長,最終都將反饋給在鍵盤前日夜敲打的內容創作者們。
另一方面,這幾年,在盜版網站的運營模式上,很多平台直接放棄了中規中矩購買內容流量變現模式,而是採用“免費小白文+廣告”的模式進行運營,這也是番茄小説、米讀小説崛起的原因。
一定程度上,這些免費閲讀平台,補充了付費閲讀模式,拓展了網文的用户,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盜版網站的發展。
對於作者來説,也需要有一定的維權意識。作者林小染告訴IP價值官:“被侵權很難防範,現在創作時我會提前進行版權註冊,留存充足證據,如果被侵權,可以有效證明自己的版權歸屬,一旦發生訴訟,不會有取證的困難。”
在政策和法律法規完善的前提下,平台制定行之有效的版權保護機制,作者做好侵權防範,讀者養成付費的習慣,這樣一個圍繞網絡文學版權運營的良性市場才可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