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民以食為天,國以糧為本。日前,修訂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向社會公佈,將於4月15日起正式實施。新條例健全完善了糧食流通管理的制度框架,全面充實了糧食流通管理的制度內容,是對糧食流通治理經驗的全面總結,是對糧食流通監管政策的全面反映,標誌着糧食流通進入了全面依法治理的新階段。
糧食流通一頭連接生產,一頭連接消費,事關糧食安全和人民福祉。近幾年我國每年生產糧食超過1.3萬億斤,其中70%進入流通環節,超過9200億斤。糧食生產出來以後,需要順暢實現從田間到餐桌、從產區到銷區、從工廠到超市的流轉過程,才能有效滿足每一個老百姓、每一個城鄉居民家庭對於糧食的需要。從這個意義上説,沒有有效的糧食流通,就沒有真正的糧食安全。加強糧食流通管理,確保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加工各個環節平穩有序運行,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關鍵。
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糧食流通形勢發生了重要而深刻的變化。糧食經營主體、經營方式日益多元化;政策性糧食流通管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些地方出現了糧食污染、變質等問題;流通環節糧食損失損耗的問題比較突出……對於這些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矛盾,亟需聚焦短板和弱項,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設計。從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強化糧食流通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到細化規定糧食流通的禁止性行為,補上糧食流通管理的制度短板,諸多舉措立足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基本定位,將為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糧食流通管理制度體系保駕護航。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第一次在行政法規中得以明確規定。實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是完善制度政策、提升治理能力、築牢糧食安全“中國之治”根基的長遠之計,也是鞏固擴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壓實主體責任的現實需要。這一制度變化,將進一步推動糧食安全政治責任落地,築牢糧食安全的根基。
糧食流通涉及面廣,做好糧食流通工作也須多維發力。在財政方面,不斷調整完善、加大力度的財政支持,為推進糧食收儲制度改革、增強儲備調控能力、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司法方面,新條例全面強化對糧食流通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進一步提升了違法成本、加大了處罰力度。這些舉措對於解決糧食供應問題、解決老百姓的糧食需求問題、落實國家糧食政策、保證種糧農民的收益、促進糧食產業高質量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開啓之年,糧食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深入理解和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確保條例中的各項規定得到有效落實,才能不斷提高糧食流通治理效能,把糧食安全重任穩穩地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