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申報異常未向監管報告 金鵬期貨遭責令改正

1月26日,北京證監局公佈了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金鵬期貨相關違規行為。

決定書顯示,經北京證監局查處,2022年1月5日,金鵬期貨恆生櫃枱系統發生申報異常,但其未向北京證監局報告。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九十五條、《證券期貨業網絡安全事件報告與調查處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因此按照《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證券期貨業網絡安全事件報告與調查處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金鵬期貨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同時要求金鵬期貨應當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的各項規定,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報告機制,增強人員合規意識,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機制,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官網顯示,金鵬期貨成立於1991年5月,註冊資本1.009億元,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並在國內首批取得期貨業務經營許可權的大型專業期貨公司。業務範圍包括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和資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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