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國際:已與呈請人協定可換股債券應支付的總金額 2月底前還款

觀點地產網訊:2月2日晚間,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佈有關清盤呈請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於公告日期,福晟國際與呈請人已協定公司應就可換股債券向呈請人支付的總金額。公司董事預期,公將於2021年2月底前全面履行該公告所述還款計劃項下的責任。

考慮到福晟國際可能於2021年2月底前全面履行其於還款計劃項下的責任,預期呈請人將在訂於2021年3月24日就該呈請進行的高等法院聆訊前撤回該呈請。有鑑於此,董事目前認為,毋須就轉讓公司股份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此前報道,2020年12月29日,福晟國際接獲陳阿菊(呈請人)據公司清盤程序2020年第444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的呈請,內容關於高等法院因福晟國際無法結付其尚欠呈請人的債務對福晟國際作出清盤。

福晟國際收到該呈請後,公司及呈請人已就還款計劃簽訂一份書面協議,據此呈請人必需於公司根據該協議履行協議條款後立即撤回該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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