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案兩年未決,最高院再次受理,飛利信控制權或生變
來源: 富凱財經
一邊是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凍結,一邊是收購標的業績變臉。
作者|幕恩
排版|十一
11月29日晚間,飛利信發佈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楊振華、曹忻軍、陳洪順、王守言(以下將四人合稱為“控股股東”)通知,控股股東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及開庭傳票。
官司再到最高院
説起這場官司,要追溯到2年前,2018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函告,獲悉控股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司法凍結。
回顧股份被凍結的原因可知,因公司控股股東與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信託”)合同糾紛案,平安信託向廣東高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對控股股東所持有的公司3.6833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5.6634%)進行了司法凍結。此後,2018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通知稱,平安信託起訴公司控股股東合同糾紛一案已立案。
公告顯示,2016年3月,平安信託代表“平安財富*匯泰183 號單一資金信託”(以下簡稱“183 號信託”),通過“方正富邦祥瑞1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1號資管計劃”)在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利信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成功獲配4098.36萬股“飛利信”股票。
飛利信4位控股股東楊振華、曹忻軍、陳洪順、王守言分別與平安信託簽訂《平安財富*匯泰183號單一資金信託之信用增級協議》(以下簡稱“《增信協議》”),承諾在“183號信託”到期日前按照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對信託計劃提供現金補償。
只是上述4位控股股東提出的保底定增卻敗在了股價下跌上,對此,平安信託開始向公司控股方要求補償。但“183 號信託”存續期限屆滿後,因上述4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故被告上法院。
對於上述的保底定增協議,楊振華曾向媒體爆料稱:“2015年初,飛利信計劃併購三家公司,同時做一個配套融資。定增批文於2015年11月份拿到。但當時市場大幅調整,定增特別困難。如果不及時完成定增,2016年5月定增批文就會過期。拖到4月份時,只找好了3家認購對象,但承諾認購額度還不夠。飛利信這次定增承銷商西南證券後來找到了平安信託,並表示平安信託是他們的合作伙伴。”
到了2019年3月份,控股股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凍結。但這場官司依然在持續,在2019年7月份,控股股東收到了廣東高院送達的有關“平安財富*匯泰183號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糾紛的《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第二次變更)及相關證據材料。
因為超標的額凍結財產,控股股東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廣東高院執行裁定確實存在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最終執行裁定被撤銷併發回重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通知,控股股東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及開庭傳票,控股股東不服廣東高院作出的(2018)粵民初118號和(2018)粵民初119號判決書的上訴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並定於2020年12月3日開庭。
三季報顯示,4位控股股東共持有公司3.4億股的股份,其中3.39億股已經被凍結,佔其所持股份逾99%,若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司法處置的話,公司實際控制權將可能因此發生變更。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位控股方楊振華於2017年5月至11月期間將所持1.14億股公司股份質押給了銀河證券。由於發生違約,銀河證券擬採取司法手段處置該部分質押的股份。一旦上述股份被銀河證券減持或拍賣,飛利信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同樣有易主的可能性。
業績窟窿恐難補
雖然公司表示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被凍結,但並不影響公司經營。但從財報來看,公司從2018年起,業績開始出現虧損。
公司2018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9.59億元。從2012年上市到2017年,公司6年淨利潤合計才11.35億元。可以説,6年的業績加起來還填補不了一年的虧空。
從年報可知,公司2018年虧損主要源於併購的東藍數碼、廈門精圖、互聯天下、上海傑東和歐飛凌,這5家公司產生的商譽減值,由於這5家公司皆在2018年出現虧損,導致公司合計計提了15.5億元的商譽。
值得注意的是,在計提如此鉅額商譽減值後,這5家公司仍有逾8億元的商譽,好在2019年,公司並未大額計提,才保證了公司業績沒有虧損。
但是,據公司今年公佈的三季報顯示,飛利信前三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31億元。其中,第三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6550.93萬元。
從三季報的業績來看,如果公司第四季度無法實現大筆收益的話,那麼,公司2020年的業績將不會樂觀。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存在的問題仍有很多,如此前被市場質疑的募資變“工程款”還規避了信息披露,這種操作被疑為套出募資自由使用,公司也因此收到關注函,而直到目前,公司尚未對此進行回覆。
不論是從公司業績虧損來看,還是控股股東因合同糾紛案收法院傳票來看,現如今的飛利信已經處於風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