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紫晶存儲案中介機構已賠償投資者約10.86億元

  證監會12月29日宣佈,當日證監會分別與紫晶存儲案四家中介機構簽署了承諾認可協議。根據承諾認可協議,四家中介機構應當履行承諾,以糾正涉嫌違法行為、賠償有關投資者損失、消除損害或者不良影響。證監會信息顯示,四家中介機構應當交納的承諾金合計約12.75億元,其中前期已通過先行賠付程序賠付投資者損失約10.86億元。

證監會:紫晶存儲案中介機構已賠償投資者約10.86億元

證監會資料圖。

  證監會信息顯示,四家中介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

  證監會表示,四家中介機構應當分別按照證監會提出的整改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並採取內部懲戒措施,強化合規風控管理能力,切實提高執業質量,並向證監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由證監會進行核查驗收。

  證監會介紹,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是證券法規定的新型執法方式,是指證監會對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期間,被調查的當事人承諾糾正涉嫌違法行為、賠償有關投資者損失、消除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證監會可以決定中止調查,當事人履行承諾的,證監會可以終止案件調查的行政執法方式。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提高執法效率、及時賠償投資者損失、儘快恢復市場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在境外成熟資本市場適用較為普遍。

  證監會表示,本案採取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與先行賠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理。據測算,本案受損投資者共17471户,總損失為10.97億餘元,在2個月內有16986户投資者獲得了10.86億元賠償,佔總受損人數的97.22%,總應賠金額的98.93%。對於在先行賠付中未領取賠償金的適格投資者,後續可根據投保基金公司發佈的公告繼續申請領取。(記者劉慧、劉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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