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11月14日訊(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海法/文 楊希/漫畫)消費者為湊單滿減,買7台空調退4台,算“薅羊毛”嗎?這樣的“薅羊毛”,受法律保護嗎?近日,海滄法院發佈這樣一起和“薅羊毛”有關的消費糾紛。
法官指出,合法“薅羊毛”是雙贏,“善意”消費者應保護。而區分“薅羊毛”的合法與不合法,重點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惡意。
爭議:商家優惠“出漏洞”,消費者可否“薅羊毛”?
此前,市民小劉因其購置房產的裝修需要,趁着“618大促”,在H公司(化名)的淘寶天貓商城下單。為了滿足滿減優惠條件,小劉共下了2單合計購買7台空調。隨後,小劉便將沒有實際需求只是為湊單而多購買的4台空調退款。由於H公司遲遲未能發貨,小劉多次聯繫商家,卻被商家以店鋪價格設置錯誤、缺少庫存為由始終拒不發貨,故而訴至法院,要求H公司履行合同,將其下單的3台空調發貨,並支付延遲發貨違約金500元。
H公司表示,其公司確實參加了淘寶天貓平台“618”活動,但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優惠活動開始時間和優惠條件設置錯誤,發現上述錯誤後立即改正,併發出聲明表示無法執行這一時間段的訂單。
因此,H公司指責小劉是“薅羊毛”式的不正常消費行為,並提出反訴認為存在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要求撤銷買賣合同。
判決:合同繼續履行,賣家要發貨還要賠違約金
海滄法院經審理後認為,H公司要求撤銷買賣合同的主張不能成立。
法院認為,第一,H公司不構成重大誤解。網絡購物合同中,買賣雙方的信息嚴重不對稱。H公司作為有信息優勢的銷售方,在進行促銷優惠活動時應盡到審慎的注意義務。優惠條件設置錯誤屬於自身意思表示錯誤,基於民法核心的意思自治原則,應對自身原因造成的錯誤承擔相應後果。
第二,案涉買賣合同不存在顯示公平的情形。小劉為了滿足優惠條件先是下單購買7台空調,後將超出實際需求只是為湊單而多購買的4台空調退款,最終成交的3台價格分別是1879.97元、1523.56元、1531.28,並不存在H公司所謂以“超低價”大量購買的“薅羊毛”情形。
第三,延遲發貨違約金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支持。案涉空調買賣合同為有效合同,當事人應自覺履行義務。H公司未依約履行發貨義務,已構成違約。因此,小劉主張H公司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500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綜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H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將小劉購買的3台空調發貨,並按照平台延遲發貨補償規則承擔違約金500元。一審判決後,H公司提起上訴,經二審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
法官説法
“薅羊毛”是否合法 重點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惡意
法官説,區分“薅羊毛”的合法與不合法,重點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惡意。合法的“薅羊毛”雖然會使行為人在購買商品時有所得利,但與正常的購買行為無異,且與商家的促銷活動有直接關係。非法的“薅羊毛”是指利用平台或者店鋪出現的漏洞一擁而上,沒有支付合理對價,套取了產業化的利益。
合理合法的“薅羊毛”本是雙贏,商家吸引了客户,消費者也得到了實惠。惡意“薅羊毛”當然不值得提倡,但作為銷售方的商家並非就此獲得了“免死金牌”,“善意”的消費者仍應得到側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