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樂居財經嚴明會
華夏幸福在化債之路上的每一步都受到外界的強烈關注。
2月22日,樂居財經獲悉,華夏幸福對已簽署債務重組協議的“兑抵接”類債權人實施首筆現金兑付,合計金額約5億元。
華夏幸福曾於2021年國慶前夕披露了公司將通過“賣、帶、展、兑、抵、接”等方式對金融債務進行重組。公佈償債方案兩個月後,獲得了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82票同意票數,佔債委會全體成員總票數的71.93%。自此,華夏幸福債務重組將邁入實質性落地階段。
2月9日,華夏幸福公佈債務重組情況,稱《債務重組計劃》中的金融債務已簽約實現債務重組的金額累計為429.18億元,相應減免債務利息、豁免罰息金額共計28.69億元。
其中,通過“兑、抵、接”的方式,與相關債權人簽署的《債務重組協議》涉及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務金額累計為373.11億元,相應減免債務利息、豁免罰息共計28.69億元。
本次現金兑付,意味着華夏幸福在償債之路上又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按照《債務重組計劃》,華夏幸福首批資金處置回款及現金清償的時間節點約為2022年3月底,此次現金兑付比原定時間節點有所提前。預計以3月底為簽約統計時點,華夏幸福近期會再安排一次現金償付。
自救進行時
華夏幸福所提到的“兑”、“抵”、“接”的償還方式,分別是指:
部分現金清償,即按照一定的現金清償比例,以公司出售資產現金回款對債權人部分債權予以現金償付;
部分信託受益權抵償,即以公司持有型物業等資產設立信託計劃,並以設立後的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相關金融債務;
剩餘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華夏幸福承接,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8年期滿,如該金融債務本金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2.5%,利隨本清。
根據此前公告,華夏幸福需償還的金融債務為2192億元,而在償債計劃中,華夏幸福打算通過出售資產解決的債務約為1250億元,為總債務57%。
事實上,在2021年初,華夏幸福便已着手處理資產,2021年2月,華夏幸福將嘉興南湖項目賣給融創,之後又將南京上秦淮地塊轉手予以金茂和美的。5月初,江西房企中奧地產接盤了華夏幸福位於武漢的新洲雙柳地塊;5月中旬,華夏幸福將武漢新洲項目51%的股權以2.03億元的代價轉讓給合作方寶業集團。6月份,華夏幸福將南方總部旗下舊改項目出售給深圳本土開發商鵬瑞,自己則全盤退出。
2021下半年以來,華夏幸福又陸續退出了“孔雀城上元府"、北京豐台科技園等項目,逐步回籠資金。
債務展期方面,華夏幸福透露,票決通過簽署協議後,意味着公司主要金融負債將展期5-8年,為公司後續恢復“造血”贏得了寶貴時間。
償債路上的荊棘
作為首家發佈化債方案的暴雷房企,華夏幸福的化債之路也曾有荊棘。
2月7日,中融信託發佈信託計劃臨時管理報告稱,由於華夏幸福提供的債務重組條件違背了《債務重組計劃》和債務化解工作的原則,且債務重組條件仍存在較大的風險。為了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作為受託人中融信託暫時無法代表本信託計劃加入華夏幸福債委會,或代表本信託計劃接受華夏幸福目前的債務重組方案、簽署《債務重組協議》。
在中融信託發聲後的第一時間,華夏幸福也表明了態度,稱正與中融信託進行多輪協商,對協議具體內容做進一步詳細溝通。
對於這一回應,中融信託似乎並不買賬。2月10號,中融信託方面稱已聘請律師團隊將盡快發起訴訟,堅決保護委託人利益。
據瞭解,中融信託對華夏幸福不滿的原因,主要在於其質押的146.49億元的應收賬款出現違規支付的情況,嚴重損害投資人的利益。華夏幸福未經中融信託的同意,導致監管賬户中沒有收到相應的資金。此外,償債期限的拉長也讓相關投資人十分不滿。
2月17日,雙方關係迎來緩和。華夏幸福方面稱,“中融信託項目的‘五年期’方案並無變化。”雙方爭議焦點消除,債務重組談判或向好。
除了中融信託的小插曲外,華夏幸福目前或許還面臨另一個難題——被動減持,這意味着大股東對華夏幸福控制權的削弱。
2月21日,華夏幸福公告稱,因控股股東華夏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將被執行強制處置程序,可處置(減持)不超過78274406股股份(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2%),減持價格依據市場價格執行。
以2021年2月19日-2022年2月21日的12個月來看,華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共減持華夏幸福15.97%,截至2022年2月21日,華夏控股持有華夏幸福約20.05%股份。華夏幸福表示,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