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年2個月仍未披露重組預案,卻在11月17日收到關注函後不久決定終止籌劃重組。對此,*ST猛獅11月24日公告稱,公司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不再具備繼續推進重組的條件。
*ST猛獅2018年9月12日披露重組提示性公告稱,擬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稱“中建材蚌埠”)及其關聯方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包括中建材蚌埠擁有的從事綠色能源科技產品的應用研究、生產,以及光伏發電站運營維護等相關業務公司的股權及與之相關的全部權益。
回顧來看,*ST猛獅籌劃上述重組歷經3年2個月,但一直稱受制於各種困難而無法推進。*ST猛獅在11月24日回覆關注函時稱,從2019年7月至今,交易各方就公司年報保留意見審計意見、淨資產為負等情況,以及重組方案的影響進行交流,一直未能取得關鍵進展。
從財務數據上看,截至2020年末,*ST猛獅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下稱“淨資產”)為-17.20億元。2020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0.93億元,同比下降17.3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8.14億元,同比下降1295.05%。
同時,*ST猛獅稱其2019年末淨資產雖然為正值,但是財務負擔較重且受疫情影響,導致前期籌劃的第二期債務重組未能順利落實,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淨資產轉為負值,仍不符合交易對方作為中央企業下屬企業參與上市公司重組的要求。
*ST猛獅在回覆關注函時表示,為徹底解決公司債務負擔,公司作為債務人於2021年6月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請。2021年8月,深圳中院決定啓動公司預重整程序。
“公司可能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公司的情況已發生較大變化,不再具備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ST猛獅稱,各方協商一致決定終止籌劃重組,並於11月23日簽署《資產購買框架協議》之解除協議。
*ST猛獅在關注函回覆中表示:“不存在重組事項已實質上終止但未予以披露的情形。”但是,梳理上述歷程可見,*ST猛獅向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請是在2021年6月,並且明確稱“已於2021年8月進入預重整程序”,可能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不過,*ST猛獅11月16日公告稱,考慮到公司最近1年經審計的淨資產為負值,目前推進上述交易可能會遇到困難。待公司淨資產為正值,將結合屆時實際情況繼續推進上述重組事項。
這意味着,*ST猛獅在進入預重整程序的3個月後,仍在11月16日表示上述重組有一定可能性。而等到深交所11月17日下發關注函不久,*ST猛獅便於11月23日簽訂了相關協議終止重組,之後公告終止籌劃重組計劃。
記者 邱德坤 編輯 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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