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
會議定調了明年的財政政策基調,會議指出,明年宏觀政策要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保持適度支出強度,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在促進科技創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抓實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黨政機關要堅持過緊日子。
對比來看,此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基調定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這與201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提到的一致。
提質增效雖然是“老生常談”,但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下是否有新的理解,另外,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到,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在促進科技創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這其中的“主動作為”又意味着什麼?
針對這些問題,貝殼財經記者近日專訪了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劉尚希。
從政策角度理解提質增效的內涵更為重要
新京報:對比來看,此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基調定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這與201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提到的一致,那麼,當前我們該如何理解“提質增效”?
劉尚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發,積極財政政策的力度應當説前所未有,在這一基礎上,明年的財政政策無需過於強調力度,而是應該強調提質增效。
提質增效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第一,從財務會計的角度即從資金角度來理解,如何把資金按事項的輕重緩急分配好,還能把一分錢當成兩分錢花,少花錢,多辦事,提高資金利用效果,從宏觀上把資金分配好,再到微觀上把資金用好,兩者結合則是提質增效。
但另一個角度更為重要,就是作為一項“政策”應發揮的作用角度來理解提質增效,財政政策應當去穩定預期、引導預期和改善預期。
因為政策相對於市場主體而言是外在的,能否把外在的支持力量轉化為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讓其更加有活力是判斷政策成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誌。
我們不能只強調政府花錢,還要充分考慮市場主體對政府政策的反應,就像一個人吃東西,不是吃了身體就能健康,還要通過腸胃系統充分吸收營養。同樣道理,政策是否落地,不只是看資金是否到位,還要看企業的內生活力有沒有增強。
但是,這種轉化通常需要一段時間,並不是立刻就能看到效果,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觀察企業預期的變化,比如,其經營、投資和創新活動是否更加活躍,這些現象能夠體現企業的活力,反映企業預期的改善。但如果只是有資金支持,企業卻不願意主動作為,就相當於政府花了錢但對經濟並沒有起到撬動、帶動的作用。
因此,我認為,從政策角度來理解提質增效的內涵更為重要。
應當通過改革創新方式造“子彈”增空間 讓財政政策更可持續
新京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還提到,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可持續,該如何理解“更可持續”呢?
劉尚希: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可持續也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通常理解為政策實施要為以後留下餘地,不要打光“子彈”。
但更為重要的理解是,財政政策也應該主動通過造“子彈”來拓展政策空間,而不只是節省“子彈”。
那麼,如何造“子彈”?應當是通過改革創新的方式,這也是全會精神反覆強調的,造出更多的“子彈”,就無需擔心“子彈”被打光、後續政策空間小等問題,這樣一來,財政政策不就更持續了嗎?我想,這應該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可持續”的重要內涵。
明年應當通過改革來推進減税降費
新京報:2019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到“要落實減税降費政策”、“要鞏固和拓展減税降費成效”,而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到的則是“完善減税降費政策”,你如何看待明年我國減税降費的政策趨勢?
劉尚希:今年的減税降費和2019年相比,結構上不太一樣,今年以降費為主,減税跟進,前者大概佔2/3,後者佔比1/3,這種“降費為主,減税跟進”的態勢和比例將延續到2021年,但並不是以同樣的力度再加碼進行。
因此,明年的降費更多要與社保體制改革相結合,比如繳費制度、領取標準、養老金全國統籌、個人賬户等方面都有需要完善的內容,不能單純地只進行社保降費,若其他方面的改革沒有跟上,這種降費也是不可持續的,會讓財政負擔越來越重。隨着老齡化加深加快,這方面的改革要提前謀劃,現在動手,也許十年之後才見效。
同樣,減税也要結合税制改革推進。比如,增值税還有三檔税率並存,這顯然不利於公平競爭,又比如企業所得税的税率實際上也可以適當做一些調整。
個人所得税方面,已經有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貿區等推行了個税優惠政策,從提升人才國際競爭力、吸引力的角度來看,個税的改革也應該列入議事日程。明年的減税應當是税制改革的一個副產品。
整體而言,這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到“完善減税降費政策”,就是應該通過改革來推進減税降費,而不是把這項工作當成指標任務來完成。
明年我國應當有適度的赤字和一定規模的債務
新京報:你對2021年的赤字率有什麼樣的預測?
劉尚希: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還有一句話,叫做“保持適度支出強度”,這其實就藴含了政府對明年赤字、債務的安排。既然要保持適度支出強度,就要有足夠的收入,這些收入一方面來源於税收,但目前來看不可能過多地指望税收,那麼,就只能通過赤字、債務的方式來獲得收入,以支持支出保持一定強度。特別是地方的三保任務2021年依然很重很艱難,中央政府的赤字、債務仍需要保持適當規模。
所以,“保持適度支出強度”這句話實際上就表明,2021年我國應當有適度的赤字和一定規模的債務。
不過,地方債的比重應當適度降低,以減輕地方壓力,也整體降低防控債務風險的難度。
財政應當在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起到哪些作用?
新京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還提到,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在促進科技創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那麼,在這三個方面,財政應當起到什麼作用?
劉尚希:應該説明的是,財政的作用不只是提供財力花錢,若這樣又回到財務會計的思維上了,體現不出“主動作為”。
先來看科技創新,要創新首先要推動科技體制機制的創新,這是一個前提條件,如果沒有體制機制的創新,科技創新的難度會非常大,即便花了錢,效果也不太好,因此,可以通過財政的科技投入來倒逼體制機制改革。科研事業單位的改革要有大突破,強化其法人主體地位,改變按照行政機關來監管事業單位的老傳統,賦予其與市場主體開展各種研發合作的自由空間。
其次,我認為支持政策應當將普惠式為主,特惠式為輔結合起來,共同推動企業創新。以往,我們通常對高科技企業進行税費優惠、政府獎勵,而所謂的高科技企業主要以清單方式認定,這種操作成本很高,在篩選、認定上容易出現盲區和不確定性,難道清單外的企業就一定難以出現創新?創新的本質是“無”中生“有”,未來才有的東西不可能事先在清單中考慮到。事實顯然也是這樣。因此,對創新企業的支持應當是普惠式的,以市場為主體。
另外,不少地方政府都有基金,有的是以市場化方式運作,發揮風投、天使投資的作用,那麼,這些基金也可以通過市場化的方式,篩選出一批有潛力的創新企業給予支持,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彌補了我國風投市場發育不太健全的問題。
在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上,關鍵在於如何理解經濟結構,我們不能簡單地以一二三產業來理解經濟結構,畢竟每個地方的情況不同,即便第三產業比重很高,也不等於產業結構合理。
我認為產業結構是否合理,應當看競爭力強不強,那麼,競爭力取決於什麼呢?取決於附加值高不高,高附加值產業的佔比是高了還是低了,比重高就説明產業經濟結構在優化,趨向合理。
因此,我們應該瞄準如何提升高附加值產業的比重,這也是調整產業結構的抓手。在這其中,政府是一股輔助力量,要促進企業積極提升產品附加值,高質量發展,就要為企業提供更為寬鬆的技術創新、工藝創新、模式創新的環境,從財政角度來説,應該在税制方面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
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到,要維護市場統一。目前,各種區域性優惠政策又有抬頭趨勢,那麼,是否可以考慮從促進國內大循環的角度,來維護市場的統一和公平競爭。
其實,税收制度、税收徵管,政府採購,以及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都與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公平競爭有密切關係,如果説這些方面做好了,企業自然就不會花力氣只為爭取各種各樣的優惠政策,而是會更多把精力放在創新上,這樣,附加值不就提高了嗎?也就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優化。
在這個過程中,財政更多是一種迂迴的促進作用,就像我上面舉的例子,人不是把東西吃進去身體就好了,還要吸收消化,有一個轉化的過程。
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調節收入分配應該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兩方面發力,但我認為主要還是應當在初次分配上發力。
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羣體性收入差距較大,6億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羣,他們平均每個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而這種差距的背後,是羣體能力的整體偏低。
那麼,這種羣體能力的整體偏低又是如何形成的?以農民工舉例,他們無法享受同等待遇和基本的社會權利,比如,沒有獲得受教育等公共服務方面的平等,當然能力就要偏低。
財政應該圍繞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讓將近3億的農民工享受同城待遇,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如果能較大程度低改善將近3億農民工的同城待遇,他們的生活質量自然就能提高,後代也能得到更好的教育,這樣,羣體之間的收入差距縮小就有了基礎,社會的收入分配結構就將從金字塔型向橄欖型演變。
過於強調通過個税改革來調節分配,其效果只是表象,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關鍵是要從中國實際出發,規劃切實可行的方案。這是一個久久為功的過程,沒有立竿見影的靈丹妙藥。
另外,公共服務也應該與人口流動相結合。人口流動、家庭遷徙在城鎮化過程中在加速,我國從傳統的“靜態社會”轉變為一個“動態社會”,公共服務的體制基礎已經發生根本變化,如果説規劃項目的基準或參照系不變,還採用老一套的資金分配和轉移支付框架,就有可能造成與人的脱節,資金的浪費。真正的浪費是人沒享受到,哪怕項目本身很完美。
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比如,有些地方蓋了學校,但因為人陸續搬走,學校就空了,還有一些小村鎮道路搞了村村通,但過幾年村民都搬走了,路也沒人走了。相反,人口淨流入的地方,卻設施不夠,公共服務跟不上。
所以,我們在公共服務方面的投資項目要有前瞻性,一定要考慮人口流動,鄉村向城市流動,地方小鎮小城向都市圈、城市羣和中心城市流動是不可逆的趨勢,我國至少還有3億村民變為市民。讓公共服務跟着人走,才能促進每個人能力的提升,防止羣體性差距再擴大。
更深層次的問題還涉及到集體所有制改革,農民的承包地可以流轉,但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能賣,沒有市場,所以,農民在宅基地上蓋房子,蓋成的那一天就開始貶值了,也帶不走,從財產性收入角度來説,農民就無法實現財富積累,變成低收入者。
整體而言,長期來看,收入分配差距要縮小,要走向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就要在初次分配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人民的健康素質、文化素質和科技素質,要避免出現羣體性能力鴻溝,只要這條鴻溝不消除,就意味着貧富差距無法縮小。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徐超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