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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凌集團擬按每5股獲發1份認股權證的基準發行紅利認股權證

由 勞新忠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大凌集團(00211)公佈,董事會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5股股份獲發1份認股權證的基準向合資格股東發行紅利認股權證。

每份認股權證將賦予其持有人權利,自預期認股權證發行日期起至認股權證發行日期滿12個月當日止(包括首尾兩日)的期間,隨時按初步認購價0.285港元(可予調整)以現金認購1股新股份。發行紅利認股權證須待(其中包括)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批准發行認股權證及任何新股份;以及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認股權證及任何新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初步認購價0.285港元較2020年12月22日收市價折讓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