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計劃清盤卻歸咎資產被凍結,香港保安局駁斥:責任轉移、惡意抹黑
【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東網”報道,壹傳媒5日傍晚刊發公告,稱其董事會4名董事辭去董事職務,並計劃啓動清盤,其中提到保安局凍結其賬户令該公司無法運作。對此,保安局今日(6日)發新聞稿澄清及反駁,稱執法部門的行動符合法律,“不存在執法行動,導致壹傳媒缺乏資金繼續營運而被迫清盤的情況”,認為其言論是“嘗試將責任轉移,故意諉過於依法行事的執法部門,並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惡意抹黑。
保安局表示,壹傳媒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宣佈離任時,作出一系列混淆視聽的言論。保安局提到,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提出檢控及採取其他執法行動。
而凍結財產的決定,保安局局長曾兩次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3的相關條文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分別於2021年5月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和黎智英擁有的3間海外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户內的財產,以及於6月凍結與《蘋果日報》出版業務和網上業務有關的3間附屬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户內的財產,約1800萬港元。
保安局強調,有關部門均依法按照程序行使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所賦予之權力。就資金方面,保安局稱壹傳媒2021年5月的公告中曾指集團流動資金充裕,截至2021年3月31日集團尚有流動資金約5.2億港元,可應付該公司由2021年4月起18個月的運作。該公司也在今年7月披露,公司於4月提前向其前主席及主要股東償還一筆1.5億港元的貸款。
“上述情況顯示,並不存在執法行動導致該上市公司缺乏資金繼續營運而被迫清盤的情況。”保安局稱,壹傳媒有限公司將經營決定強行歸咎執法行動,是嘗試將責任轉移,故意諉過於依法行事的執法部門,並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惡意抹黑。
保安局又提到,根據壹傳媒過往年報,有關貸款應該尚有相當長的時間才到期,令人不禁懷疑該筆還款是否有意圖欺騙公司債權人,指出該行徑是財政司司長早前宣佈根據《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時,提及的其中一個令人關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