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財經·動態)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中美審計監管合作事宜答記者問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劉慧)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日就中美審計監管合作事宜答記者問。

  問:近期美國會參議員向全體在美上市中國公司致公開信,要求在美上市中國公司解釋如何遵守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有關監管要求。此外,有媒體報道,美國證監會正在起草新規,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接受美國可檢查的會計師事務所二次審計,否則將面臨退市。證監會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們注意到了美參議員的公開信和相關新聞報道。在此澄清兩點。一是中國公司在美上市,均按美國相關法律和規則要求編制財務報表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否則無法在美國監管機構註冊。美國監管機構暫時不能檢查為在美上市中國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中國會計師事務所,是跨境監管合作領域的問題,並不代表中國公司不遵守美國的相關法律和規則要求。二是關於中美審計監管合作,我們一貫的立場是通過跨境監管合作機制開展會計師事務所檢查。2020年8月4日,中方監管部門在積極考慮美方訴求的基礎上,向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發送了關於會計師事務所聯合檢查的第四版方案建議,PCAOB確認收到並表示會積極研究。我們期待美方監管機構儘快與我方就具體方案開展磋商。相信雙方秉持開放、專業態度,一定能就聯合檢查方案達成共識,有效推進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共同為跨境上市企業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完)